大气环境管理

关于变更登记X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登记号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8-29 17:31 来源:大气科

广大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

根据《四川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五条“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按规定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等方式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如实登记信息”之规定,我局在全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核实过程中,发现部分X排放阶段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缺少发动机铭牌型式核准号、机械出厂编号等关键信息,且无法与原登记备案人取得联系。为提高巴中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水平,现在对关键信息错漏的X排放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登记号码(见附表)进行公示,请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于2025年9月30日前到当地生态环境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如逾期未变更登记,我局将依法依规予以注销。

联系人:巴州生态环境局0827-2632590(何前宏)

        恩阳生态环境局0827-5665756(张  雷)

        南江生态环境局0827-8269642(张  林)

        通江生态环境局0827-7211780(周治军)

        平昌生态环境局0827-6230556(周华琼)

        巴中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0827-8651049(吴卓俊)


    附件:关键信息错漏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环保登记号码.docx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