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依法治污实效不断增强,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作出积极贡献。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保持环境质量。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创新建立“五污联治、六区联防、八部联动”攻坚机制,连续5年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省前列。巴中市成为四川首个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地级城市,实现了市级和5个县区国、省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命名授牌全覆盖。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6.4%,10个国省控断面水质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土壤、核与辐射环境质量安全可控,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事件。
(二)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服务民营企业“六条措施”。建立项目环评“即报即受理即转评估”机制,试行项目环评“打捆”审批,有效为企业减负提速。及时高效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开展固危废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七大”专项执法行动,累计检查企业1196家次,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进行行政处罚。在全省率先建立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全媒体通报曝光典型环境违法案例,形成强大震慑。在处罚案件办理中,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要求,逗硬执行《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确保行政处罚合法合规、公平合理。
(四)有效监督行政权力。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以及责任清单。聘请法律顾问,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定生态环境领域“首违不罚”清单4项,将28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执法文书,实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案件法制审查全覆盖。认真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按照“应公开、尽公开”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政务信息公开事项,通过门户网站、“巴中生态环境”双微发布政务信息。
(五)有序整改环境问题。建立面对面交办、现场帮扶指导、“两书一函”督办、重点问题约谈等督察问题整改推进机制。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2个个性问题已完成整改,8项共性问题已完成整改2项,其余正序时推进;115件群众环境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六)法治宣传氛围浓厚。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12.4”宪法宣传日、“六五”世界环境日等,常态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进工业园区、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大力普及生态环境保护常识和法律法规。持续创新开办《生态巴中》周播电视专题栏目。全市先后涌现出“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最美基层环保人”“四川十大法治人物”等一批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态环保铁军典型。
二、存在的问题
2022年开展了一些生态环境法治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需继续努力。一是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二是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依法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在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环节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局内专题学习《巴中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规政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和清理。坚持带头依法行政,支持公正司法,无插手干预生态环境执法等现象。
(二)法治能力建设持续提升。举办生态文明建设专修班,组织党员干部先后前往浙江大学、安吉余村等开展专题培训和观摩学习,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入脑入心。完成2期执法军训业务能力培训,一线执法“操盘手”现场练兵。新配发到位执法车辆、执法制式服装,完成移动执法系统外网升级改造、省级重点污染源视频监控(二期)等项目建设。
(三)制度建设走深走实。始终坚持以最严格的制度和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不断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印发《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不力约谈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出台《生态环境保护述职检视评议办法》《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等,织密多层次生态环境法治网络,地方环保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四、2023年度工作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学习,融会贯通,突出依法治污工作方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污染治理、生态保护等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续开展冬春季大气专项攻坚行动,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持续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工程”,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大力提升城乡污水处理设施运维水平,全面加强农村面源污染防治。
(三)持续提升执法效能。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两打”等专项执法行动,及时督促整改环境问题,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要求责任主体对被破坏、污染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或赔偿。
(四)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普法力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主体的污染防治责任和违法后果进行普法,提高企事业单位和公民的环保意识,全媒体曝光生态环境保护违法典型案例,继续办好《生态巴中》电视栏目,为依法治污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