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6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巴中市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827-5260913)。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云台街109号412室。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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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四川驷马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存在合鑫、重跃2家养殖企业,分别于2017年、2021年取缔关停,但重跃养殖场存在复养现象,废水外溢污染周边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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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平昌县党委和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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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关停位于驷马自然保护区内的合鑫、重跃2家养殖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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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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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6年3月底前,督促业主对养殖场废水外溢污染的环境进行清理,全面消毒,并对养殖场依法依规关停处理。 2.加强巡查和监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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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完成养殖场废水外溢污染的环境清理,全面消毒并关停。 2.定期对养殖场开展巡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