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整改任务已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销号办法(2025年修订)》有关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5日至6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巴中市林业局提出(联系电话:0827-5260913)。邮寄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街道云台街109号412室。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6月15日
附件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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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任务 |
2023年以来,巴中市在光雾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和光雾山诺水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光雾山梦之谷山地亲子乐园、普陀村萤火虫星空露营地等4个旅游项目,未办理自然保护地准入、占用耕地、林地等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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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实施主体 |
文旅示范区党工委和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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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目标 |
依法查处4个违规开发建设旅游项目并限期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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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时限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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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
1.2024年6月,对光雾山梦之谷山地亲子乐园、普陀村萤火虫星空露营地等4个旅游项目未办理自然保护地准入、占用耕地、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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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2024年6月,已对光雾山梦之谷山地亲子乐园、普陀村萤火虫星空露营地等4个旅游项目未办理自然保护地准入、占用耕地、林地等违法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