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十九项整改任务,整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整改完成时限:2022年12月;目前该项整改任务的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完成并达到销号要求。整改销号资料已报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特此公告。
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