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巴中市虽然出台了《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等五个工作方案》,对大气污染防治提出明确要求,但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环境质量下滑明显。2019年1-10月,巴中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为30.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上升10.8%;全市优良天数率94.7%,同比下降3个百分点。 |
责任单位 |
各区县党委、政府 巴中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市级相关部门 |
责任人 |
市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区县党委、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主要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巴州区委0827-5222522、恩阳区委0827-3368111、南江县委0827-8222448、通江县委0827-7221210、平昌县委0827-6222005、经开区党工委0827-8651111、巴州区政府0827-5223221、恩阳区政府0827-3369222、南江县政府0827-8222268、通江县政府0827-7222868、平昌县政府0827-6222578、经开区管委会0827-8651111 |
整改目标 |
各区县、市级相关部门严格按照《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紧盯重要时间节点、重要领域、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确保巴中PM2.5年均浓度小于35ug/m3,空气质量优良率大于90.6%。 |
整改措施 |
1.各区县党委、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坚决摒弃侥幸心理和临时应对思想,切实把巴中大气环境质量保持和改善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安排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职责分工,落实本部门、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 2.市环委办负责,建立完善扬尘、油烟治理、“五烧”管控和通报曝光、公开承诺、移送追责等治本制度措施,固化坚持,形成常态。 3.市、区县环委办牵头,严格按照巴中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等五个工作方案》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压实主体责任,确保大气环境质量不退出达标。 4.乡镇、村党组织,街道、社区党组织有明确的工作内容和目标。 5.公安部门牵头,应急管理、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配合,加强对主城区和环境敏感区域的烟花爆竹禁燃放监管。 6.各区县负责对进入主城区的相关支路进行黑化、油化。 |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创新建立市委书记月度点评区、县委书记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责任落实情况。 常态开展扬尘、餐饮油烟、秸秆禁烧、移动源污染等“五大专项整治”活动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和臭氧污染攻坚行动。在全省率先印发《巴中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暂行办法》,《巴中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市人大已通过二审。发布《巴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露天禁烧区的通告》《巴中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的通告》,强化秸秆禁烧和非道路移动源分工管控;修订印发《巴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完成全市大气污染排放清单和应急减排清单及“一厂一策”编制。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砖瓦窑整治问题全面完成;移动源污染防治措施全面落实,打赢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全面并超额完成。动态清理“散乱污”企业314家,整改完成314家,完成率100%。全市140家加油站、36辆油罐车、2家储油库全面完成油气回收整治;97家维修企业VOCs治理,依法取缔2家露天喷漆维修站。所有在建大中型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扬尘防治“六个100%”措施,扬尘污染明显降低。通过培育“收、运、储、加、用”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秸秆粉碎还田、堆沤还田和“秸秆+粪污+腐熟剂”肥料化利用达到150余万亩,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2%。 2020年巴城优良天数率96.7%,同比上升1.9%,超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6.1个百分点,高全省5.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28.1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2.5%,超省政府下达“十三五”目标任务6.9微克,低于全省平均浓度3.2微克,低于川东北区域平均浓度3.9微克,各区县优良率均保持在95%以上,平昌县达98.9%,位居全省183个县(市区)第5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