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件

关于印发《巴中市“五创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06 15:36 来源:谢 阅读:

中 共 巴 中 市 委

巴 中 市 人 民 政 府

巴委发〔2011〕24号


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巴中市“五创联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

现将《巴中市“五创联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原巴委办发[2011]22号文件予以废止。

中共巴中市委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1年11月25目

巴中市“五创联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精神,推进城乡一体、“两化”互动,着力塑造城市风貌、优化投资环境、打造城市名片、提高城市综合竞争能力、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和国家级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生态市联动创建(以下简称“五创联动”)工作。现结合巴中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关于“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城乡统筹、“两化”互动、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的原则,落实“五创联动”工作机制和工作标准,全面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共同努力,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巩固和提升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公共服务建设,完善城市功能,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公民文明素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改善民生,大力提升城市品位,增强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为全面建设“两地两区一中心”奠定坚实基础,努力推进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二、目标任务

全面启动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省级和国家级森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生态市的创建工作,争取用5年左右时间,将巴中市建设成为基础设施齐全、环境质量优良、生态良性循环、市容优美整洁、城市管理规范、生活健康文明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

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于2011年启动,2014年通过考核验收。

创建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于2011年同时启动创建工作,2013年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力争2016年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

创建省级和国家级森林城市,于2011年同时启动创建工作,2013年通过省级考核验收,力争2016年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

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于2011年启动,2013年通过考核验收。

创建省级生态市,于2011年启动,力争2016年通过考核验收。

三、实施步骤

各单项工作创建组按照创建目标,编制创建规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开展联合创建。实施“五创联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启动阶段(2011年8月至2011年l2月)。对照国家和省级创建验收标准,2011年11月底前由各创建组负责编制完成创建规划,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领导小组审定,市委、市政府审批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待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批准后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市政府向国家或省有关部门正式申报创建,与各牵头责任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l2月底前,各创建组和责任单位按照规划和方案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召开全市“五创联动”工作动员大会,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宣传“五创联动”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攻坚实施阶段(2012年1月至申报考核)。各创建组和牵头责任单位按照规划和工作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工作责任和进度安排抓好落实。各责任单位根据创建规划、实施方案和目标责任书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细化工作内容,倒排工期,攻坚克难,保证按期完成目标任务,争取提前进入申报阶段。

(三)申报验收阶段(申报考核至通过验收)。由市创建办统筹协调,各创建组及牵头责任单位专业负责,各责任单位具体落实,认真做好自查整改、申报考核和迎检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各项指标和档案资料达标,力争一次性通过验收。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成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五创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于市政府办公室,由市政府秘书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五创联动”的统筹协调和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另设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创建组、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组、省级和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组4个单项工作创建组,实行分项工作机制,牵头责任单位负责开展专项创建工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联动推进。

(二)加大投入力度。实现“五创联动”工作目标,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提供经费保障。一是各级建立财政保障机制,确保创建工作经费落实到位。二是紧密结合相关项目建设,整合建设项目,捆绑使用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等创建硬件建设投资。三是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运用市场机制,采取多种投融资方式,把创建工作与招商引资紧密结合,吸引更多民间和外来资金参与创建。

(三)建立联动机制。为统筹推进“五创联动”工作,按照“资源共用、成果共享,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协作联动、整体推进”的原则,建立市县(区)之间、部门之间以及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群众之间的联动机制,突出“联创”特色,提高创建效能,体现联动效果。由“五创联动”领导小组统筹部署,实现“五创”既联动为一体,又分条分线推选,各创建组和牵头责任单位要制定创建规划,落实工作方案。市环保局负责牵头做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市卫生局负责牵头做好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市林业局负责牵头做好省级和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市文明办负责牵头做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负责具体任务的实施。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提高“五创联动”影响力,引导全市人民共同参与“五创联动”,形成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各县(区)和巴中经济开发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同步开展创建工作,巴中经济开发区和各县(区)城市、重点镇应按照“五创”标准规划建设,形成整体创建的格局和工作体系。

五、责任考核

市创建办负责制定创建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相关部门加快编制专项规划,细化创建任务,量化考核指标,加强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协调,定期汇总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特别是需要联动解决的重大工程建设等问题,对创建整体工作及阶段目标加强协调、检查,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加快进入工作状态,加快准备启动阶段工作,争取提前进入攻坚实施阶段,全力组织协调、整体推进创建工作。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各地各相关部门“一把手”为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对涉及“五创联动”的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协调,并确定专人专责开展创建工作。宣传部门要把“五创联动”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报道“五创联动”进展情况,对工作不力、影响全市创建进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和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要制定计划开展集中宣传,工、青、妇等群团组织要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把“五创联动”工作纳入对各地各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进行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目督办、市创建办要建立健全创建任务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并加强督促检查,对行动迅速、工作扎实有效的给予通报表彰,对工作迟缓、敷衍应付的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领导的责任。

巴中市“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周喜安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魏文通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陈兴国 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侯中文 市政府副市长

吴宗麟 市政府副市长

邱成平 市政府副市长

何 政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杨 毅 市委副秘书长

王家富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和容 市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

吴显明 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中心主任

肖双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 槟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雷 超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佘晓东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郑开屏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巴中日报社总编辑

袁太政 市直机关工委书记

杨秀华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明办主任

王剑锋 市环保局局长

张映军 市卫生局局长

向 前 市林业局局长

王熏陶 市发改委主任

黄拥军 市经信委主任

李仕科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向诚明 市住建局局长

李 旭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熊 彬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建仁 市教育局局长

马良辉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孙 辉 市财政局局长

胡平荣 市人社局副局长

邹仁见 市民政局局长

王 毅 市农业局局长

严 敏 市水务局局长

黄 鸣 市文化局局长

赵万国 市体育局局长

王 政 市旅游局局长

罗鸿宾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涂光明 市安监局局长

邓 萍 市工商局局长

杨 甫 市质监局局长

李治平 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杜 洪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

李全庆 团市委书记

张晓莉 市妇联主席

梁津华 巴州区人民政府区长

李善君 南江县人民政府县长

王 军 通江县人民政府县长

蒲开文 平昌县人民政府县长

“五创联动”工作由周喜安同志总牵头、魏文通同志全面负责,领导小组下设专门办公室于市政府办公室,由何政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和容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主要职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五创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安排的工作,发挥办公室的“中枢神经”作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负责“五创联动”工作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办,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及工作计划、总结、目标考核等有关文稿的撰写工作,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反馈信息,办好《五创工作》简报,搞好相关工作服务;以“五创联动”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上级相关政策及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的有关办法和通告为主要内容,大力开展各项创建宣传活动,及时协调、处理各地各部门“五创联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负责“五创联动”工作的督促、检查及目标考核管理,指导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工作。

单项创建工作分别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牵头负责。吴宗麟同志任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市创建组组长,吴显明、王剑锋同志任副组长;邱成平同志任省级和国家级卫生城市创建组组长,陈槟、张映军同志任副组长;侯中文同志任省级和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组组长,肖双平、向前同志任副组长;陈兴国同志任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组组长,杨毅、杨秀华同志任副组长。

201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