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宣传工作方案
(送审稿)
为确保全市上下形成人人知晓、全民参与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和省级生态市创建氛围,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李明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外宣办主任
副组长:王 晖 环保局副局长
刘君凯 教育局党委副书记 教育工会主席
李建平 广电总台副台长
刘大喜 巴中日报社纪委书记
成 员:刘华山 廖永生 蒲浪 闫朝太 薛斌
二、工作内容及职责分工
1、学校教育:环境教育及其普及率的相关资料准备由市教育局负责。
2、创建宣传
(1)公众宣传
公交车车身宣传:每路车3辆车身贴宣传广告。
公益广告宣传:制作大型公益广告牌15块:各县分别制作2块(入城口1块、大型公共场所1块),广巴高速出口、巴桃高速出口、回风广场、巴城街心花园、巴州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巴人广场、火车站、老江北、市政广场各1块。
折页宣传:印发创建宣传折页5000份,发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
标语宣传:适时进行气球标语宣传。
社区宣传:小区墙报、板报、标语牌等。
(2)媒体宣传:
媒体广告宣传:巴中电视台每晚新闻节目后,打荧屏字幕广告一条,内容由创模办提供。
媒体专题宣传:巴中日报和广电总台开辟“实施五创联动 建设和谐巴中”的专题(专栏):宣传报道相关政策法规、工作安排部署、会议信息、参与部门的创建工作动态、先进典型、负面曝光及舆论监督等。
媒体对外宣传:巴中电台、电视台、日报社加强与省级媒体的联系,在川台、川报等省级媒体刊播巴中创建新闻稿件。
(3)制作专题汇报片:
由创建办、广电总台策划制作,宣传部审定把关,长度10分钟左右。
三、宣传资料收集汇总
对创建宣传报道的相关资料由巴中日报、广电总台负责收集提供,宣传部汇总交创建办。
四、工作要求
1、明确责任,各司其职,专人专责。
2、严守时限,通力合作,保职保量,务求实效。
二○一一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