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简报
2014年第4期
(总第28期)
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我市首家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通过评审
近日,在四川省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组织召开的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委托资质专家评审会上,巴中市先科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顺利通过专家评审。通过查看现场、审查资料、听取汇报、问题质询,评审组认为该检测机构基本符合《四川省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和《四川省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原则同意通过评审,并作为A类检测机构,在取得四川省环保厅委托后可以按要求进行重型柴、汽油车,轻型柴、汽油车进行在用车环保排放检测业务。
我市5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
日前,国家环保部发布2014第44号公告,向全国829个已达到“国家级生态乡镇”考核指标的乡镇授予“国家级生态乡镇”称号。我市南江县光雾山镇、沙河镇,通江县诺水河镇、平昌县白衣镇、恩阳区恩阳镇等5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标志着我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