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简报
2014年第1期
(总第25期)
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
省环保厅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年度评估
1月7日至8日,省环保厅组织四川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及四川省环境保护研究院的专家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了调研评估。
专家组认为,巴中市在成功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于2012年开展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根据创模工作程序要求,编制了创模规划,完成了创模申报,分解了创模任务,启动了“十大”创建工程,经过近两年的积极建设,创模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专家组指出,巴中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清洁能源使用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等与国模要求指标有较大差距。
专家组强调,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是一个城市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最高荣誉,具有示范作用,环保部对环保模范城市的核查和验收有非常高的要求。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期不少于2年,《巴中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于2013年3月颁布实施,2015年3月以后才能提出验收申请。
专家组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加快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尽快达到考核要求后向环保部提出技术评估和验收申请。二是针对未达标的指标,应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落实责任主体,纳入目标考核,实现全面达标。三是针对目前创建资金投入不足、工程建设滞后的状况,对创模项目进行梳理,优化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四是加强城市管理和生态体系建设,提高城市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