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情况汇报
巴中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4日)
尊敬的调研组各位专家、领导:
在春暖花开的时节,我们非常荣幸地迎来了调研组一行莅临巴中,对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在此,我谨代表巴中市人民政府和全市400万人民向你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巴中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各位专家和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按照会议安排,现将巴中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作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巴中地处四川省东北部,幅员1.23万平方公里,辖3县2区1个经济开发区,总人口400万。设建制已有1900多年的历史,2000年底撤地建市。巴中是革命老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巴中是全国第二大苏区的首府,当年有12万人参加红军,4.8万人为新中国的诞生献出宝贵生命,有466位将军在这里战斗过。巴中是贫困地区。地处秦巴山连片贫困地区的核心区域,市内山高谷深,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滞后,干旱洪涝等自然灾害频发,属于新型工业弱市、传统农业大市,整体贫困、连片贫困、深度贫困特征明显,三县两区均属国家或省级贫困县。巴中是资源富集区。有光雾山·诺水河AAAA级旅游景区。各类野生动物达2400余种,是“四川盆地北缘山地重要的生物基因库”,通江银耳、米仓山核桃、富硒茶、金银花、南江黄羊、青浴猪等特色农产品优势独特。石墨、天然气、煤等矿产资源储量丰富。巴中是生态优势区。全市森林覆盖率57%,有米仓山、镇龙山、天马山、空山4个国家森林公园。土壤富含硒、碘、锌、硫等元素。平昌县、南江县被整体认证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县,通江县是国家有机产品认证创建示范县。南江县、通江县被列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市紧紧围绕“统筹城乡、追赶跨越、脱贫攻坚、全面小康”的总体思路,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为抓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加快把巴中建成“两地两区一中心”(四川重要的北向东向开放高地、川陕渝重要的枢纽联结地、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全国扶贫开发示范区、川东北重要中心城市),努力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自2012年正式启动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巴中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要求,务实高效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截至目前,在考核指标上,26大项考核指标中我市已有23项达标,3项基本达标(见附件);在环保模范县创建上,南江县、平昌县、通江县通过验收,全市全域达到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要求;在项目建设上,全市15个纳入国家级规划的重点环保项目已完成12个,在建项目3个,完成率80%;《创模规划》项目264个,已完成150个,在建项目66个,未开工项目48个(含37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完成率56.8%;在改善质量上,我市位居全省前列,目前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地表水Ⅲ类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90%以上;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1微克/立方米,超额完成2015年年度目标任务;城市环境噪声达到相应标准,90%的城市道路交通噪声小于70分贝;耕地土壤污染的主要指标控制在二级标准内;全市无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二、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加强创建工作领导。一是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各级党政重要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环境保护一线,调研指导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监察执法等工作。“十二五”期间,全市召开环境保护工作大会6次,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听取创建工作汇报10次,李刚书记、冯键市长数次调研环境保护和国模创建工作,现场研究解决生态建设、饮用水水源保护等问题。市政府成立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对创模重点工程进行归口管理并落实责任人;成立创模综合督导组、资料收集组、宣传报道组,制定并落实创模协调督办、目标考评等工作制度。二是将环境保护纳入综合目标考核体系,与全市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严格实行环境保护决策终身责任制和总量减排“一票否决”制,各级党委、政府分年度与有关责任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实行月检查、季通报、半年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三是建立健全协调联动机制。部门认真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就边界责任切实加强工作衔接;公安、环保、水务、经信等部门定期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中高考禁噪等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积极成效。建立重大事项碰头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监察执法等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加大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十二五”期间,全市通过财政支持,BT、BOT引资等,累计投入40亿元用于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巴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城中河环境治理等环保重点项目。同时,将创模日常经费开支列入财政专项预算。
一是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方面,建成巴中市污水处理厂二期,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污水处理厂,南江县污水处理厂二期;完成巴中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的工艺改造和平昌县污水处理厂的改造升级;建成巴中经开区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主管网;巴中市污水处理厂迁建工程、恩阳区污水处理厂、平昌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同时,铺设完成巴城36公里、其余县(区)主城区52公里的排污主干管。二是在垃圾处理设施方面,新建巴中市垃圾焚烧处理厂并投入试运行。三是在医疗废物处理方面,建成投运日处理3吨的巴中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四是在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方面,全市16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已建成投运;13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已开工建设;通过沼气池加人工湿地处理工艺完成23个中小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遏制了场镇生活废水直排。五是在饮用水源保护方面,投资2000多万元建成大佛寺拦河坝和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护河堤;投资250万元建成巴城大佛寺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带;拆除大佛寺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33670平方米的构(建)筑物;投资500多万元建成巴城饮用水源水质预警自动监测站;巴城大佛寺饮用水源和化成水库饮用水供水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完成全市187个乡镇26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重新划定和调整,并设置规范的标识牌、警示牌。六是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出台《巴中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办法》,建成机动车尾气排放环保检测线8条,对43121辆在用车进行了环保检验,核发新注册和在用机动车环保标志86577个,淘汰老旧车辆9642辆;划分了《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主城区15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完成176家餐饮油烟扰民点源治理,督促安装油烟净化装置68台套。七是在污染综合整治方面,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完成南江竹坝铁矿等52家工业企业废水治理,关闭13家污染严重企业,全市重点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100%;加大畜禽养殖治理力度,完成109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综合整治;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管理,全市集中实施地膜玉米残膜回收24.3万亩,秸秆还田123.8万亩,巴河流域沿线农户建设沼气池14600余口;突出整治城市环境,完成巴城建成区内所有主干道的黑化和28条背街小巷的综合整治,巴城人均公共绿地增至11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6.7%,完成“城市风貌提升工程”,提升了城市整体形象。
(三)务实推进,加强排污总量控制。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总量减排工作部署,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按照《巴中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和国家、省关于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的要求,务实推进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根据环保部核查核算,“十二五”末,我市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为3.92万吨、0.42万吨,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0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十二五”总量减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四)强化保障,加强队伍能力提升。一是提高综合决策参与度。环保“一票否决权”在项目落地和领导考核、选任方面得到有效落实。二是加强减排机构和队伍建设。经市编委批准市环保局成立了总量减排科,配备科级职数1名;各县(区)成立减排机构,均落实工作人员。三是提升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巴中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达国家二级标准,具备10大项187小项监测能力,各县区达三级标准,巴城改建4个新标准6参数空气自动监测站已联网发布空气环境质量信息,新建恩阳区空气自动监测站。巴中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平昌县、南江县和通江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达到二级标准,巴州区达到三级标准。
三、下步打算
(一)全民动员,营造良好创建氛围。2016年国模创建工作已到关键冲刺阶段,我们将紧紧围绕创建目标和核查重点,以本次调研指出的问题为重点,创新宣传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确保创建工作知晓度、公众对环境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攻坚破难,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污水管网,提高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确保2016年巴中市、通江县、南江县、平昌县污水处理厂日均处理水量分别达到5.6、1.5、1.5、1.8万吨以上。二是强力推进城中河污染综合整治,加快实施城中河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重点推进巴城后河、檬子河、南池河的污染治理,确保河体清洁无黑臭现象。三是进一步加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全面拆除一级保护区内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构(建)筑物。四是加快建成通江县方田坝、南江县金台水库、平昌县双桥水库等备用水源并实现互联互通。五是加快实施重点创建项目建设。完成巴中市、南江县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漏液处理主体工程建设;完成巴中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开工建设污泥处置工程和餐厨废弃物处理中心;完成巴中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扩能技改项目前期工作,启动项目建设。
(三)强化督查,奋力推进创建工作。我们将继续组织市创建办、环保、目标督查、纪检监察等强有力力量,进一步加大对县(区)、市级部门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和考核,通过通报,公开曝光、行政问责等方式,严格创建工作问责追究。
汇报完毕,谢谢大家!
巴中市创模考核指标达标情况表
分 类 |
序号 |
考核指标 |
考核范围 |
评价 |
基本条件 |
1 |
按期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任务 |
全市 |
达标 |
2 |
无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 |
全市 |
达标 | |
3 |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 |
全市 |
达标 | |
经济社会 |
4 |
人均可支配收入,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
全市 |
达标 |
5 |
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
全市 |
达标 | |
6 |
单位GDP用水量(吨/万元) |
全市 |
达标 | |
7 |
万元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
全市 |
达标 | |
环境质量 |
8 |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 |
建成区 |
达标 |
9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 |
向市区供水的水源地 |
达标 | |
10 |
城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 |
全市域 |
达标 | |
11 |
区域噪声平均值 |
建成区 |
达标 | |
12 |
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 |
建成区 |
达标 | |
环境建设 |
13 |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
建成区 |
达标 |
14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市辖区 |
基本达标 | |
15 |
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 |
全市域 |
达标 | |
16 |
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 |
市辖区 |
基本达标 | |
17 |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 |
全市域 |
达标 | |
18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市辖区 |
基本达标 | |
19 |
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 |
全市域 |
达标 | |
20 |
危险废物(医疗、工业、放射性)依法安全处置 |
市辖区 |
达标 | |
环境管理 |
21 |
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制定创模规划并分解实施,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重点项目落实 |
全市域 |
达标 |
22 |
建设项目依法执行环评、“三同时”,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全市域 |
达标 | |
23 |
环保机构建制,环保能力建设 |
全市域 |
达标 | |
24 |
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 |
市辖区 |
达标 | |
25 |
中小学环境教育普及率 |
全市域 |
达标 | |
26 |
城市环境卫生工作落实到位,城乡结合部及周边地区环境管理符合要求 |
市区 |
达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