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市(以下简称“创模”、“创生”)信息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全市“创模”、“创生”工作动态,提高创建工作知晓度和参与度,现将2016年“创模”、“创生”信息工作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详见《巴中市2016年度“创模”、“创生”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二、报送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实际,重点报送反映本地本部门创建工作动态、主要做法和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分管领导和信息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上报信息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把关。请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在3月25日前报市环保局创模办。
(二)注重实效。信息工作强调时效性,重大紧急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准确报送,信息报送要有延续性,不能搞突击。
(三)确保质量。报送的信息必须与本地本部门“创模”、“创生”内容相关,文字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层次分明;报送的图片信息要主题鲜明。
(四)逗硬考核。市创模办、创生办将把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从4月1日开始按季度对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终逗硬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将扣减创建目标分值。
四、报送方式
通过书面及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至市创模办、创生办。
“创模”信息报送至巴中市环保局301室;联系人:罗茂华,联系电话:5280690,传真:5267466,
邮箱:1213967405@qq.com。
“创生”信息报送至巴中市环保局410室;联系人:杨育林,联系电话:5266457,传真:5267466,
邮箱:8162306@qq.com。
附件:巴中市2016年度“创模”、“创生”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 巴中市创建省级生态市
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巴中市2016年度“创模”、“创生”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单位 |
信息任务 |
单位 |
信息任务 |
单位 |
信息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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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模 |
创生 |
创模 |
创生 |
创模 |
创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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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 |
2条/月 |
2条/月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条/月 |
1条/月 |
市旅游局 |
1条/季度 |
1条/季度 |
恩阳区 |
2条/月 |
2条/月 |
市住建局 |
1条/月 |
1条/月 |
市工商局 |
1条/季度 |
1条/季度 |
经开区 |
1条/月 |
1条/月 |
市农业局 |
1条/月 |
1条/月 |
市发改委 |
1条/季度 |
1条/季度 |
平昌县 |
1条/月 |
1条/月 |
市经信委 |
1条/月 |
1条/月 |
市交通局 |
1条/季度 |
1条/季度 |
南江县 |
1条/月 |
1条/月 |
市公安局 |
1条/月 |
1条/月 |
市财政局 |
1条/季度 |
1条/季度 |
通江县 |
1条/月 |
1条/月 |
市卫计委 |
1条/月 |
1条/月 |
市统计局 |
1条/季度 |
1条/季度 |
市环保局 |
1条/月 |
1条/月 |
市林业局 |
1条/月 |
1条/月 |
国家统计局 巴中调查队 |
1条/季度 |
1条/季度 |
市水务局 |
1条/月 |
1条/月 |
市教育局 |
1条/月 |
1条/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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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执法局 |
1条/月 |
1条/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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