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模文件

关于下达2016年度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市信息工作任务的通知

巴创模办发〔2016〕1号

发布时间:2016-03-25 09:57 来源:本站原创 阅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市(以下简称“创模”、“创生”)信息工作,及时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反映全市“创模”、“创生”工作动态,提高创建工作知晓度和参与度,现将2016年“创模”、“创生”信息工作任务下达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详见《巴中市2016年度“创模”、“创生”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二、报送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实际,重点报送反映本地本部门创建工作动态、主要做法和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分管领导和信息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上报信息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把关。请将分管领导和信息员名单在3月25日前报市环保局创模办。

(二)注重实效。信息工作强调时效性,重大紧急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准确报送,信息报送要有延续性,不能搞突击。

(三)确保质量。报送的信息必须与本地本部门“创模”、“创生”内容相关,文字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层次分明;报送的图片信息要主题鲜明。

(四)逗硬考核。市创模办、创生办将把信息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的内容,从4月1日开始按季度对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终逗硬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将扣减创建目标分值。

四、报送方式

通过书面及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至市创模办、创生办。

“创模”信息报送至巴中市环保局301室;联系人:罗茂华,联系电话:5280690,传真:5267466,

邮箱:1213967405@qq.com。

“创生”信息报送至巴中市环保局410室;联系人:杨育林,联系电话:5266457,传真:5267466,

邮箱:8162306@qq.com。

附件:巴中市2016年度“创模”、“创生”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 巴中市创建省级生态市

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15日


附件:

巴中市2016年度“创模”、“创生”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单位

信息任务

单位

信息任务

单位

信息任务

创模

创生

创模

创生

创模

创生

巴州区

2条/月

2条/月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条/月

1条/月

市旅游局

1条/季度

1条/季度

恩阳区

2条/月

2条/月

市住建局

1条/月

1条/月

市工商局

1条/季度

1条/季度

经开区

1条/月

1条/月

市农业局

1条/月

1条/月

市发改委

1条/季度

1条/季度

平昌县

1条/月

1条/月

市经信委

1条/月

1条/月

市交通局

1条/季度

1条/季度

南江县

1条/月

1条/月

市公安局

1条/月

1条/月

市财政局

1条/季度

1条/季度

通江县

1条/月

1条/月

市卫计委

1条/月

1条/月

市统计局

1条/季度

1条/季度

市环保局

1条/月

1条/月

市林业局

1条/月

1条/月

国家统计局

巴中调查队

1条/季度

1条/季度

市水务局

1条/月

1条/月

市教育局

1条/月

1条/月

市执法局

1条/月

1条/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