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巴中市创建省级生态市领导小组文件
巴创模办发〔2015〕2号
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创模”信息报送至巴中市环保局301室; 联系人:罗茂华,联系电话:5280690,传真:5267466,邮箱:1213967405@qq.com。 “创生”信息报送至巴中市环保局410室;联系人:杨育林,联系电话:5266457,传真:5267466,邮箱:8162306@qq.com。 附件:巴中市2015年度“创模”、“创生”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doc 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 巴中市创建省级生态市
巴中市创建省级生态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15年度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市信息工作任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省级生态市(以下简称“创模”、“创生”)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全市“创模”、“创生”工作动态,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提高创建工作知晓度和参与度,现将2015年“创模”、“创生”信息工作任务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详见《巴中市2015年度“创模”、“创生”信息报送任务分解表》。
二、报送内容
各地各部门要紧贴工作实际,重点报送反映本地本部门创建工作动态、主要做法和创新举措、典型经验等。市创模办、创生办将以《简报》形式予以采用,同时在巴中环保网及市级相关媒体刊载。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分管领导和信息员,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报送工作信息,上报信息必须经单位领导审核把关。
(二)注重实效。信息工作强调时效性,重大紧急信息要在第一时间准确报送,并且信息报送要有延续性,不能搞突击。
(三)确保质量。报送的文字信息内容要客观真实、层次分明、言简意赅,忌空话套话,有高度、有深度;报送的图片信息要主题鲜明。
(四)逗硬考核。市创模办、创生办将把信息工作纳入创建目标考核的内容,按季度对信息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终逗硬考核,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将扣减创建目标分值。
四、报送方式
通过书面及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至市创模办、创生办。
各地各部门请于4月10日前将“创模”“创生”信息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报送至市创模办、创生办。
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