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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通过技术核查

发布时间:2014-11-24 17:15 来源:总量办 阅读:

11月19日-21日,省环保厅王国华副巡视员、省生态办综合部艾宝林主任等领导和专家组成评估组对我市通江县创建省级生态县进行了技术核查。

评估组一行现场抽查了通江县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及生态乡镇创建细胞工程等生态县创建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查阅了创建工作相关档案资料,观看了通江县关于生态县创建情况的专题片,听取了县委书记赵万先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全县“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的汇报。

评估组认为通江作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环境质量考核单位之一,在生态县创建过程中一是县委、县府高度重视,确保了创建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宣传到位,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全民参与生态县创建的良好氛围;三是生态产业发展迅速,生态农业、新型工业、生态旅游业初具规模;四是多渠道投入,建成了一批垃圾、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人居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提升。对照创建“省级生态县”基本条件和建设指标,评估组认为,通江县基本符合“省级生态县”创建要求,同意通过技术核查。

评估组要求,通江县在“省级生态县”验收之前应继续做好如下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城市城乡结合部及场镇风貌打造工作,加强道路沿线扬尘治理,建立长效环境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综合管理水平;二是加快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污水配套管网,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加强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和无害化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四是大力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加快推进“三品”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