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简报
2016年第5期
(总第64期)
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4月8日
巴中市分类推进城乡污水治理
一是分类确定治理目标。全市污水治理3年到位。市污水处理厂和巴城主城区污水管网在2016年11月完成建设任务投入使用,巴城污水收集处理率达到100%;经开区污水管网2015年8月完成建设任务,污水进网进厂处理;通江、南江、恩阳2015年12月底完成城区污水处理配套干管建设,平昌2016年12底完成第二污水处理厂和配套管网建设,三县一区主城区污水收集处理率达100%;3年内完成所有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并投入运行。
二是分类明确治理责任。按照“辖区负责、业主主体、水务部门业务指导、环保部门监督监察”原则,巴城由市水务局负责市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管护,县(区)负责辖区主城区污水处理厂和主管网建设管护,乡镇负责辖区污水处理站建设管护,其它建设单位负责建设区域内污水排放管网建设维护并将污水接入主管网,水务部门负责规划和业务指导,建设部门负责督促建设业主单位按规划建设污水排放管网,环保部门负责违规违法排放治理监督监测。
三是分类进行资金筹集。巴城、县(区)主城区采用BT、BOT、PPP模式通过社会资本融资参与建设,在水费收缴时代收的污水治理费返还污水处理厂用于日常维护;其它建设单位内的污水排放系统建设维护由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纳入建设成本;全市乡镇污水处理所需资金由市政府实行以奖代补,自2016年起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着力编制保护规划。对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现状进行调查,编制《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及县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完成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着力提升检测能力。成立饮用水水源水质检测机构,完善设备和配齐配强技术人员,定期检测饮用水源水质。同时对城区饮用水源增设监测点位,加大水质监测频次,每季度完成一次饮用水源地61项水质监测,每月完成一次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8项常规项目监测,在枯水期增加监测频次,以掌握水源地水质现状,并将监测结果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着力建设治污设施。截至目前,该县共投入资金4000余万元,建成诺水河、楼子污水处理站。与北京桑德环境有限公司签订BOT协议,开展涪阳、陈河、新场、青峪、板桥口等18个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
着力完善防护设施。在二级保护区中存在交通穿越的区域增设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沟等应急防护设施,进一步完善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标示,设置界标4个、警示牌3个、宣传牌5个、隔离带2500米。同时,聘请2名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在县城饮用水保护区加强巡查。
南江县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工业污染治理,推进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大力实施退耕还林(草)、植树造林等。去年来,栽种植被26.5万余株,氨氮排放量消减1.1%。
发展生态产业。制定《重点行业节能减碳标准》,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退出机制,强化农业科技应用,发展有机蔬菜、绿色畜禽等特色农业产业,加快乡村旅游示范区和休闲观光农业基地建设步伐。
建设生态城镇。推进生态城镇体系建设,以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三级同创”为载体,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生态网络,全面加强生态细胞建设,力争年内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2个、省级生态乡镇2个。
培育生态文化。培育绿色生态品牌,加强地域保护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去年来,建成无公害产业基地41.9万亩,57个农产品获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