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简报
2015年第10期
(总第50期)
巴中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0日
8月6日,巴中市市长冯键主持召开市政府三届第77次常务会议。会前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会议强调,环境保护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要对辖区环境质量负总责。环保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严格监管,加强饮用水源保护,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严厉打击。要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严把环境准入关。在招商引资、产业发展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问题,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要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杜绝出现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平昌县建成22个省级生态乡镇
目前,该县先后荣获“全省环境优美示范县”、“省级卫生县城”、“省级文明城市”、“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县”和“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等称号,成功创建了邱家、西兴、灵山、驷马、元山等22个生态乡镇,为创建省级生态县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