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的职能职责要求,经四川省巴中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现将巴中市二○二四年一季度声环境质量情况公告如下:
监测结果表明:7个点的声环境质量点位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规定的相应环境功能区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达标率为100%,同比无变化,详见表1、表2。
表1 2024年1季度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
表2 2024年1季度各功能区监测点次达标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