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排污单位: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规定要求,现就2024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事项提示如下。
一、提交对象。2024年9月30日(含)前持证的排污单位。
二、生产情况。在产或停产。停产需先填报“停产管理”,再填报2024年度执行报告。
三、提交时间。请于2025年2月28日前完成2024年度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
四、提交方式。“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2024年度执行报告》电子件。网址:http://permit.mee.gov.cn。
五、其他事项。按照生态环境部相关要求,请需要办理许可证注销的企业,按照“执行(守法)报告”规定提交2024年度执行报告后,再提交注销申请材料。
附件: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新版执行报告填报操作指南.pdf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