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7 16:39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各县(区)生态环境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

根据《巴中市目标绩效管理和督促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巴中市加强目标绩效考评推动项目建设促进投资提升六条措施的通知》(巴目督领〔202210号)文件精神,为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现就做好市级重点建设项目环评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动介入,加强指导和服务

各县区局要加强与发改、经信、招商、自然资源等部门及投资平台等单位的沟通衔接,明确专人负责,动态掌握全市206个重点项目的环评编制、技术评估和批复情况,要建立联系帮扶制度并做好台账记录,每月至少走访联系1次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指导和解决环评编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提前介入,靠前服务,通过采取书面致函、专家咨询和座谈会议等形式,切实做好环评手续办理政策咨询、指导帮扶等系列服务工作,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避免“未批先建”等违法行为发生。市局将每月调度通报一次。

二、务求实效,梳理问题和“堵点”

加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对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做好重大项目前期方案论证,优化选址、选线,避免项目违反生态环境刚性约束。会同项目业主单位,系统梳理项目与生态红线、自然保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等区域,以及占用征用、跨越穿越基本农田、自然公园、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的位置关系,指导环评编制单位对环境敏感区域开展重点分析,督促环评编制单位加快编制进度,着力提高编制质量,有效梳理、化解环评文件受理前涉及生态环境的难点、堵点和卡点问题,采取“一项一策、一事一议”,紧盯关键节点,细化目标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加速推进各县区重点项目环评手续办理质效。

三、提高效率,优化流程和时限

在认真落实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技术规范等前提下,持续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做好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严格落实《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权限的公告》(2019年第2号)和《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授权县区生态环境局承担部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巴环境发〔202111号)文件要求,积极指导建设单位准确界定环评类别、审批层级,优化受理、评估和审批的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升审批效率,减轻小微企业负担。对依法完成规划环评的园区,按照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可采用在项目环评文件中引用规划环评结论、减少环评文件内容或章节等方式实现。要通过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将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制度落实到位。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