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注销排污许可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12-03 11:22 来源:行政审批科

南江县秀石建材加工厂(南江县赤溪乡秀石砂石场):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23〕14号)要求,你单位应当依法开展噪声填报,但一直未申请填报。近日巴中市南江生态环境局和赤溪镇人民政府开展了现场核查,发现你公司经营场所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场无人值守,也无法联系到你公司负责人,拟注销你单位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2511922MA6373XL9X001Q)。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4日—2025年12月10日(5个工作日)。期间如有异议请向我局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若你单位拟恢复生产经营,可按相应程序重新申领排污许可,我局将做好指导服务工作。

(联系电话:0827-5269625)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3日


附件

排污许可证拟注销清单

序号

排污单位名称

排污许可证编号

所在区县

有效期限

注销原因

1

南江县秀石建材加工厂(南江县赤溪乡秀石砂石场)

92511922MA6373XL9X001Q

南江县

2022-01-11至2027-01-10

公司经营场所生产设备已拆除,现场无人值守,也无法联系到公司负责人,企业不再排放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