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许可证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污水处理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5 09:33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经开区分局: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922号)相关要求,确保按时完成2019年我市污水处理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工作。我局决定举办污水处理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报工作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20195178:30-12:00

培训地点:巴中市秦川大酒店五楼二号会议室(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238号)

二、培训对象

(一)各区县上报的污水处理厂(站)负责人、汽车制造企业、磷肥制造业、电池制造业、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第一至第三十二类行业外的含电镀工序的企业负责人。

(二)各区县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分管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

(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自然生态科、污染防治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科、环境监察执法支队、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人。

三、培训内容

(一)对政策背景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及《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进行解读;

(二)针对水处理等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填报与核发技术规范进行专项培训;

(三)就填报申领系统的操作和注意事项进行辅导,对参训人员提出的问题现场答疑。

四、培训收费

此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企业参训人员食宿自理。

五、培训报名

各区县生态环境局负责通知辖区内参训企业及相关人员并统一汇总填报《排污许可证培训报名表》(详见附件2),于51517:00前将报名表(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82388000@qq.com。(联系人:李雨泽,17781923979;靳燕,13568462826

附件: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污水处理厂排污许可证申报培训的通知(巴环办函〔2019〕12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