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管理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7-28 16:40 来源:水环境科

按照巴中市生态环境局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拟对四川能投巴中(通江)燃气发电工程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至8月1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7-5266457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排污口名称

设置单位

位置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标准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1

四川能投巴中(通江)燃气发电工程入河排污口

四川能投巴中燃气发电有限公司

通江县广纳镇金堂村通江工业园(金堂片区)旁,通江右岸,地理坐标:经度:107°13′40.611″

纬度:31°51′04.677″

工业废水34.5万m3/a

连续

管道

COD、氨氮、总磷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其他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COD≦50mg/L,氨氮≦5mg/L,总磷≦0.5mg/L

COD不超过17.25t/a,氨氮不超过1.725t/a,总磷不超过0.1725t/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