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管理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0 15:51 来源:水科

按照巴中市生态环境局排污口设置审批程序规定,经研究,拟对巴中市南江县侯家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坪河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作出同意设置的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上述2个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6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27-5266457

通讯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拟审批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序号

排污口名称

设置单位

位置

污水类型及排放量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

排放标准

主要水污染物浓度(mg/L)

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t/a)

公众参与

1

南江县坪河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

四川嘉陵江水务有限公司

南江县坪河镇人民村2社,位置坐标为东经:106°42'16",北纬:32°26'59"。

生活污水18.25万m3/a

连续

暗管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

COD≦50mg/L,氨氮≦5mg/L,BOD5≦10mg/L,总磷≦0.5mg/L,

 

COD不超过9.13t/a,氨氮不超过0.91t/a,BOD5不超过1.83t/a,总磷不超过0.09t/a。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2

南江县侯家镇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

四川嘉陵江水务有限公司

南江县侯家镇龙兴村夏家沟右岸,位置坐标东经:106°36′55.18″,北纬:32°6′50.93″。

生活污水14.6万m3/a

连续

明沟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

COD≦50mg/L,氨氮≦5mg/L,BOD5≦10mg/L,总磷≦0.5mg/L。

COD不超过7.3t/a,氨氮不超过0.73t/a,BOD5不超过1.46t/a,总磷不超过0.073t/a。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2月2日至2024年12月6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