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川环督办〔2024〕79号)要求,我办结合实际,制定了《巴中市2024年秋冬季秸秆露天禁烧专项攻坚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8月21日
巴中市2024年秋冬季秸秆露天禁烧专项攻坚工作方案
为全力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翻身仗”,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按照省、市工作部署,依据《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秋冬季秸秆禁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秸秆禁烧工作体系,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坚决杜绝出现大面积秸秆焚烧现象,努力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目标,确保不因秸秆露天焚烧出现污染天气。
二、攻坚机构
(一)组织机构
市环委办成立2024年秋冬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专班,组长由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目标绩效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市综合执法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或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管负责人组成。
(二)主要职责
统筹负责全市秋冬季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部署、巡查督查、监督考核等事项。定期对各县区、经开区和市级有关部门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部署、宣传发动等进行检查督导,重点检查当地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是否落实,乡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和巡查队伍及值班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监管人员是否在岗,重点区域秸秆“收储运”体系运转是否正常,乡镇、村组巡查队伍是否到位等,对督导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移送并跟踪督办。
三、攻坚时段
2024年8月22日至12月31日,划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4年8月20日至8月31日)。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多途径广为宣传,重点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秸秆回收利用的好处和有效途径,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实施全天候、全方位巡查,特别是重点区域、重点时段要加大巡查力度。对发现的秸秆焚烧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效应。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社会各界监督举报秸秆焚烧行为,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四、攻坚重点区域
依据《巴中市秸秆露天禁烧管理办法》规定,将全市乡镇划为秸秆全时露天禁烧区和秸秆限时露天禁烧区。秸秆全时露天禁烧区实行全时段全区域强制性禁烧;限时禁烧区实行分区域、分时段、有组织的计划烧除。
(一)秸秆全时禁烧区域
巴州区:东城、西城、回风、江北、宕梁、玉堂街道及大茅坪镇、清江镇、水宁寺镇、曾口镇、梁永镇、枣林镇、平梁镇、光辉镇。
恩阳区:登科、文治、司城街道和兴隆镇、下八庙镇、柳林镇、明阳镇、花丛镇。
经开区:兴文、时新街道。
南江县:集州街道和元潭镇、下两镇、赤溪镇、沙河镇、公山镇、桥亭镇、和平镇、正直镇、八庙镇、高塔镇、云顶镇。
通江县:壁州街道和诺江镇、民胜镇、广纳镇、杨柏镇、春在镇、麻石镇、毛浴镇、瓦室镇。
平昌县:同州、金宝、江口街道,金宝新区、佛头山、星光工业园、南天门景区,驷马镇、白衣镇、兰草镇、青云镇、土兴镇、粉壁镇、澌岸镇。
(二)秸秆限时禁烧区域
未纳入重点禁烧区域的乡镇、街道实行限时禁烧,在限时禁烧时段,参照重点区域管控。
五、攻坚措施
(一)强化宣传教育。一是要多渠道宣传。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短视频平台等新媒体,广泛宣传秸秆禁烧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及焚烧秸秆的危害。制作并发放秸秆禁烧宣传手册、明白卡,确保每户农户都能知晓禁烧政策。二是进村入户宣讲。各地要组织宣传队伍深入田间地头,面对面地向农民群众讲解秸秆禁烧的重要性,解答他们的疑问。利用村级大喇叭、宣传车、坝坝会等流动宣传工具,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循环播放禁烧宣传音频。三是签订承诺书。每户农户签订秸秆禁烧承诺书,明确禁烧责任,增强农户的自律意识。
(二)强化巡查执法。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以乡镇为基本单元,村组为网格,将禁烧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每个网格明确责任人,实行全天候、全方位巡查。二是加大巡查频次。在农作物收割期间及傍晚、夜间、雨前、大风等易焚烧时段,特别是收工前,要加密巡查频次,确保及时发现并制止焚烧行为。对重点区域(如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城市快速通道、铁路沿线、林缘地带等)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三是严格执法处罚。对发现的秸秆焚烧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及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
(三)强化综合利用。一是推广秸秆还田技术。鼓励和支持秸秆堆沤发酵、粉碎还田或制作有机肥,提高土壤肥力。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科学还田,确保利用效果。二是发展生物质能源。支持生物质能源企业建设秸秆收储基地,开展秸秆生物质能源化利用项目。三是推动秸秆气化、发电、成型燃料等生物质能源技术的应用和推广。四是拓展饲料化利用。鼓励养殖业发展秸秆饲料化利用,支持养殖企业建设秸秆青贮、氨化等设施。推广秸秆微生物发酵饲料等新技术,提高秸秆饲料化利用率。五是培育秸秆收储加工市场。扶持秸秆收储加工企业,建立秸秆收集、储存、运输和加工体系。通过政策补贴、税收优惠等措施,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秸秆综合利用领域。
六、攻坚保障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要进一步认清我市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秸秆焚烧对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带来的严重影响。尤其是当前省、市对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更高、问责更严,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抓好秸秆禁烧管控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翻身仗”。各级各部门态度要坚决,坚持禁烧目标不动摇、不松劲、不开口子。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多措并举。要进一步压实“县—乡—村—组”四级网格责任,紧盯周末、节假日、中午和傍晚收工时、上半夜、下雨前等重点时段,以及城乡结合部、道路沿线空旷地带等重点区域,落实第一责任人、抓好第一道关、严惩第一把火。
(二)联防联控,合力攻坚。强化值班值守,充分发挥网格作用,用好技术手段,“人防+技防”,及时发现火点,第一时间处置。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要加强联合执法,加密对重点区域和重点时段的巡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因秸秆露天焚烧导致环境空气质量恶化的,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曝光。公安部门负责协助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秸秆焚烧行为。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做好城区建成区内建筑垃圾、枯枝落叶等露天焚烧的管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发展改革、财政、经信、气象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协同做好秸秆禁烧工作。
(三)逗硬考核,严肃问责。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追责问责的有关规定,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并及时通报曝光和公开承诺,每通报一起,按照《巴中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相关规定逗硬扣分;对多次出现秸秆焚烧现象或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中度以下污染时段或出现轻度污染天气的,严肃追责问责,除追究乡镇党委政府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倒查县区包片领导责任,同时按照《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动不力约谈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对县区政府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因露天焚烧秸秆造成重度污染时段或出现中度以上污染天气的,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管理办法》规定,对相关县区实行涉气项目区域限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