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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2-27 15:45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关于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最新要求,充分衔接《巴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最新成果,动态更新我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以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持续巩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果,加快建设美丽四川巴中篇章。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基本形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巩固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确保生态环境安全,构筑渠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加快建设美丽巴中。

到2035年,巴中市高质量生态环境成为常态,渠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稳固,美丽巴中建设目标基本实现。

(三)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充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最新成果,将全市行政区域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划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三类环境管控单元。

1.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域,全市划分优先保护单元13个,主要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重点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2.重点管控单元。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全市划分重点管控单元20个,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城镇规划区和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有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突出等问题,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

3.一般管控单元。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其他区域,全市共划分一般管控单元5个。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

二、主要任务

(一)充分衔接各项规划。依据国家、区域、流域及全市“十四五”环境质量目标和管理要求,结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应用中发现的问题和需求,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与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工作。

(二)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在相关规划编制、产业政策制定、重大项目选址中时要将“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各类开发建设活动要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等管控要求融入决策和实施过程,充分发挥“三线一单”的基础支撑作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推动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作为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风险防控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和生态环境监管的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加强分区管控成果在生态、水、大气、土壤等要素环境管理中应用,以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为环境准入关口,以排污许可为企业运行守法依据,以执法监督为环境监管兜底的全过程环境管理框架,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提高分区管控效能。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环评、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等工作中的应用,将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作为环境监管重点区域,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作为重点内容,切实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精细化、规范化、实用化。

(五)优化成果及跟踪评估。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等发生重大变化,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省市关于分区管控成果动态更新和跟踪评估工作要求,按程序适时组织更新和调整。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做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宣传、实施、评估、更新调整等工作,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刚性约束。各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文旅新区管委会要落实主体责任,抓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应用实施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市、县(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要组建长期稳定的管理技术队伍,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切实保障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评估、更新调整和数据应用等工作。

(三)强化监督考核。健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评估和监督考核机制,将实施情况纳入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对分区管控工作实施不力、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并查处违反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宣传培训。依据管理需求和工作推进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培训,不断总结经验并逐步推广,切实推动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应用实施。

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7日



附件1

 

巴中市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


附件2

 

巴中市环境管控单元统计表

序号

区(县)

管控单元类别

分区数量

1

巴州区

优先保护单元

3

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1

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5

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1

一般管控单元

1

2

恩阳区

优先保护单元

2

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1

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3

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1

一般管控单元

1

3

通江县

优先保护单元

3

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1

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1

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0

一般管控单元

1

4

南江县

优先保护单元

2

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1

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3

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0

一般管控单元

1

5

平昌县

优先保护单元

3

城镇重点管控单元

1

工业重点管控单元

1

要素重点管控单元

0

一般管控单元

1


附件3

 

巴中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一、全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全市层面确定优先保护、重点管控、一般管控单元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1  全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环境管控单元类型

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优先保护单元

优先保护单元中,应以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为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守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

重点管控单元

重点管控单元中,应针对性地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质量不达标、生态环境风险突出等问题,制定差别化的生态环境准入要求。对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提出污染物削减比例要求;对环境质量达标区域,提出允许排放量建议指标。

一般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中,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重点加强农业、生活等领域污染治理。

二、全市及各县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根据全市及各县的区域特征、发展定位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明确全市和各县差别化的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2  全市及各县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行政区划

全市及各县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

巴中市

1.培育和引入产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控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强化企业环境管理;

2.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源头管控,深化环境污染治理,完善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巩固提升环境质量;

3.合理控制并优化生态环境敏感区内的旅游开发建设活动,合理开发利用水利资源,大力发展生态康养旅游产业。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管控要求;

4.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积极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严格控制化肥、农药、农膜使用量,合理布局畜禽养殖,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5.加强城乡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

6.加强与相邻省、市的环境风险联防联控。

巴州区

1.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

2.加强工业园区内和园区外企业污染排放监管,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3.强化扬尘源、燃烧源和移动源等大气污染防治;

4.强化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控;

5.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市民对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

恩阳区

1.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

2.加强工业园区内和园区外企业污染排放监管,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3.强化扬尘源、燃烧源和移动源等大气污染防治;

4.培育和引入食品、饮料等行业执行行业资源环境绩效指标准入要求;

5.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市民对环境的幸福感、获得感。

南江县

1.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管控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天然林保护;

2.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更加注重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3.进一步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加强矿产、油气等资源开发项目和工矿废弃地的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

4.持续加强工业“三废”治理,严格环境准入条件,落实“两高”企业退出制度;

5.强化水土流失防治,推进良好水体保护;

6.注重水源涵养地的保护,加强对光雾山、关坝、杨坝等区域的生态环境重点管控,从严审批各类资源开发项目。

通江县

1.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落实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定位管控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天然林保护;

2.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更加注重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3.进一步调整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加强矿产、油气等资源开发项目和工矿废弃地的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

4.持续加强工业“三废”治理,严格环境准入条件,落实“两高”企业退出制度;

5.强化水土流失防治,推进良好水体保护;

6.注重水源涵养地保护。加强对诺水河、新场、铁溪等区域的生态环境重点管控,从严审批各类资源开发项目。

平昌县

1.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落实农产品主产区的功能定位要求;

2.持续推进流域水生态环境修复与治理,更加注重城乡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3.注重生态种养业发展,减少农药、农膜、化肥使用量,更加强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

4.严格环境准入条件,加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

5.鼓励发展绿色农产品园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