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五十条规定,按照排污限期整改通知书(91511902309365278G002R)要求,巴中市天仁钢化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未在2023年4月12日前完成整改事项。现对其已申领的排污许可证予以注销。待整改完成后,业主可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
特此公告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5月26日
排污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