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环保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赴南江县调研督导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推进情况

发布时间:2026-05-11 08:53 来源:农村科

5月9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李斐率队前往南江县公山镇流坝村、流坝社区等地,现场调研督导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推进情况。


督导组一行深入项目施工现场,实地查看工程建设进度,详细了解施工组织、安全管理、质量管控、资金支付等情况,就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指导,并对下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李斐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农村环境整治项目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民生工程,项目资金来之不易,要牢固树立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绩效导向,确保项目实施村庄环境实现“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基本闻不到臭味、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切实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二要压紧压实责任。镇人民政府作为项目实施的业主单位,要充分结合镇、村基层治理和美丽乡村建设要求,积极做好群众协调等基础工作,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类矛盾问题;生态环境部门要强化技术指导,加强对参与项目建设、管理各环节人员的技术培训,督促监理单位等切实履职尽责,严格全过程跟踪督导项目质量,确保项目建设规范高效。三要加快建设进度。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科学优化施工方案,细化施工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强化施工调度,确保项目按期完工。四要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与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加大资金执行力度,为项目顺利推进提供坚实支撑。五要坚持因地制宜。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从项目规划、选址、施工到运维管理等全过程,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项目建成后真正让群众受益。

市生态环境局农村生态环境科、规划财务科,南江生态环境局、公山镇、有关村社负责人和施工单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