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号)和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4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四川省环境保护厅《2018年四川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2018年四川省环境监测方案》,我站及各县区站在2018年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全市54个重点排污单位开展了监督性监测,现将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1、巴中市2018年所监测的26家水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超标企业2家,分别是通江县恒业食品有限公司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粪大肠菌群超标和巴中市鑫鑫食品有限公司动植物油超标,其余24家排污单位所监测污染物项目均达标。
2、巴中市2018年所监测的9家大气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9家排污单位所监测污染物项目均达标。
3、巴中市2018年所监测的13家其他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13家排污单位所监测污染物项目均达标。
4、巴中市2018年所监测的6家土壤重点排污单位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6家排污单位所监测污染物项目均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