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号)和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4号)等文件要求,依据国家环保部《2017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四川省环境保护局《2017年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我市积极开展2017年3季度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现将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巴中市国控重点污染源4家,实际监测4家。监测结果表明:在监测期间,平昌县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南江县雾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和通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所监测项目均达标,巴中市污水处理厂所监测项目中粪大肠菌群浓度超标。巴中市省控重点污染源2家因都不具备监测条件而未监测。
附件:2017年3季度巴中市(国省控)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数据结果表.xls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