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国办发〔2013〕4号)和环境保护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察部《关于印发“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监测办法的通知》(环发〔2013〕14号)等文件要求,依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环办[2015]116号)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四川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通知》,我市根据工作实际,积极开展2017年1季度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工作,现将监测结果公布如下:
2017年1季度我市应监测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4家,实际监测4家, 监测结果3家达标,达标率为75%;应监测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13家,因废水不外排而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12家,因化粪池坍塌而不具备监测条件的企业1家,实际监测0家。
附件:2017年1季度巴中市(国省控)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数据结果表.xls
巴中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