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的通知》(川环办发〔2021〕18号)要求,我局对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进行优化调整,经过审核筛选,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827-5883313
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附件:
《2025年巴中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1.xls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