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20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26-07-31 16:08 来源:农村科

屈媛媛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农村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经与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开区管委会、文旅示范区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共同研究,现将相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制度设计”的建议。结合农房建设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实际,我市持续完善制度规范,明确建设标准、监管责任和验收要求,全面推行农村住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三同时”制度。2023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巴中市加快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的实施方案》(巴住建发〔2023〕15号),明确“农房和村庄建设在新建、改建或扩建时,污水处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2024年,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通知》(巴环委办发〔2024〕3号),再次细化压实“三同时”制度,要求全市农房和村庄建设在新建、改建或扩建时,污水处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同时还要求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强对新建农房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和使用的监督指导,对设计不合理、未按设计施工、质量不合格等问题要及时发现并整改到位,严格按标准开展竣工验收工作。2025年,巴中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巴中乡村地区农房及庭院风貌控制导则》(巴规委办〔2025〕5号),进一步固化新建农房污水处理设施“三同时”建设标准,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乡村风貌管控有机结合,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提质与乡村风貌提升双向赋能。

二、关于“加快项目实施”的建议。一是积极争取国、省资金支持。主动对接中央、省级生态环保政策导向,精准谋划储备农村环境整治重点项目,全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026年,我局牵头包装上报《四川省巴中市圈廊核心区域2026年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项目》,项目总投资约2.3亿元,拟在巴州区、恩阳区、巴中经开区12个镇街90个行政村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目前已到位首笔中央财政补助资金9000万元,正有序开展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等开工筹备工作。二是抓实设施常态运维。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查整改“回头看”,组织各县(区)全域摸排已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并建立“一设施一档案”动态管理台账。针对排查发现的管网破损、设施故障、低效运行、闲置失效等问题,按照“整治规范一批、优化提升一批、淘汰处置一批”的原则,科学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分类整改,以“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落实闭环管理。今年以来,全市累计排查整改设施问题25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率保持在90%以上。三是激发群众主体意识。引导群众参与项目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全过程,持续推行“四个一点”(财政预算安排一点、综合项目平衡一点、受益群众自筹一点、集体经济补助一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机制,激活群众主体意识,不断提升群众对良好农村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关于“加大宣传力度”的建议。坚持宣传引导、制度约束、习惯养成同步推进。一是构建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充分整合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资源和力量,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人居环境整治、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相关工作。同时,督导基层依托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利用村规民约,引导群众自觉做好农村生活污水管控和污水处理设施管护,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常态规范化。二是拓宽宣传渠道。整合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资源,用好“巴中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等线上平台,依托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和日常基层调研契机,常态化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建设等宣传,积极动员群众主动开展庭院、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治,引导群众树立好理念、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尚,不断提升群众环保意识,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格局。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采纳借鉴提案提出的宝贵建议,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持续强化设施运维管理,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全面改善农村环境质量,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负责人:李斐

经办人:蒋杨梅

联系电话:19198990081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