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环境保护部2009年第65号公告)和《四川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工作规则(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巴中市巴州区红英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以下简称“红英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申请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红英再生资源回收中心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光辉镇哨台村1社,主要从事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4-08)的收集、贮存。2018年4月,红英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取得巴中市巴州区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巴区环审批〔2018〕7号),2018年7月,红英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完成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2021年8月,红英再生资源回收中心取得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B5119020002)。
本次申请属“许可证到期延续”类型。
二、申请许可内容
单位名称:巴中市巴州区红英再生资源回收中心
拟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和代码: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14-08)
拟核准经营规模:1500吨/年
拟核准经营方式:收集、贮存
拟核准许可证有效期:3年
经审查,红英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符合有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条件,拟同意为其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我局接受群众来信来电举报。对反映的问题,我局将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联系人: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环境与固废管理科 唐陈
联系电话:0827-5269419
邮编:636700
公示时间:2024年9月30日—2024年10月14日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