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强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常态化管理的通知》(川环办发〔2021〕18号)要求,我局对全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进行优化调整,经过审核筛选,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求实名、身份证号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联系电话:0827-5883016,电子邮箱:2909723744@qq.com,联系地址: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