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11 17:53 来源:人事科 阅读:

按照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的要求,经报名、笔试(技能)考试、面试入围资格审查(含递补)和面试、成绩公示等程序,目前,对考生的成绩已计算完毕,即将进入体检环节,现将有关体检相关事宜予以公告。

一、体检对象确定

按照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确定为本次体检对象的考生共23名,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与执行标准

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在指定的医院全封闭进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或本人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根据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三、体检手续承办

请列为体检对象的人员于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当天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近期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2张到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五楼会议室,填写《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体检表》(贴上照片),暂按500元/人·次左右准备体检费用,于体检时自行向承检医院缴纳。

四、注意事项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承办体检手续并服从体检安排,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的前三天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空腹10至12小时抽血检验。

2.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以便空腹应检。

3.体检时按医生要求需补充检查的对象,承检医院将现场收取补充检查费,请考生做好准备。

4.参检对象一律统一乘坐车辆,亲属及其他无关人员请勿陪同参检。

5.请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立即向工作人员和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未尽事宜,由本公告发布机关另行明确。

咨询电话:巴中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 0827-5263811

 

附件: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公开招聘辅助性岗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