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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市四届人大第三次会议代表总编号076号建议答复的函

2019-08-30 16:27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环保局
  周天星代表:

  感谢您对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快建设我市河湖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议”(总编号076号)收悉,建议客观指出了我市水环境管理存在的短板问题,并对强化河湖水域管控,保护水生态环境安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和意见。我们对提出的建议高度重视,组织专班进行了认真研究办理。现就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

  我市地属长江上游渠江水系,全市大小河流共1100余条,河流总长4342公里,有814座大、中、小型水库,1个天然湿地和12条规模以上渠道。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坚定不移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着力提升改善水环境质量。目前,市域内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保持在Ⅲ类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一步改善。

  针对您提出加快建设我市河湖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议,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水利局对全市河湖视频监控设施进行了全面摸排。目前,巴城大佛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南江县金台水库、恩阳区毛水口、平昌县刘家河等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各区县重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其中恩阳区33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已全部安装视频监控系统;水利部门已在全市重点流域、重点河段和重要湖库安装视频监控系统240余套;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部分重点地段安装的视频监控设施数据已实现数据共享,全市河湖重点区域视频监控网已初步建成。同时我们在加强水污染治理方面还做了以下工作。

  (一)强力攻坚克难,坚决打好碧水保卫战。一是认真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及《巴中市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稳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加快环保地方立法进程,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巴中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巴中市城乡污水处理条例》已完成一审,正组织2审,将为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出台《巴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试行)》,按照“超标者赔偿,改善者受益”的原则,在全省率先建立了上下游区县之间水环境生态补偿横向转移支付机制。完善了巴河流域水环境生态补偿制度体系,创新了巴河流域水污染防控模式,强化了地方政府责任和治污积极性,实现了巴河流域水环境保护从末端治理到源头控制的转变,有效遏制了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三是全面实施和(湖)长制,先后出台河长制工作运行规则、河(湖)长制工作方案、主要河流“一河(库)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和河长会议、信息报送、信息共享、工作督察督办、考核问责与激励、验收制度及基层河段长巡河等7项制度,形成“1+2+7”的导向、组织、责任、制度和保障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对重点河流水污染防治完成情况、水资源保护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督查和全面审计,推动解决河湖重难点问题和顽疾300个。围绕全省“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结合我市实际创新实施“控源治污、打非禁采、守河护岸、保洁净水、宣传教育”五大行动,创新建立“三长(河长+警长+检察长)治河、审计监督发力、部门联动助力、综合考评着力、全媒体监督加力”五项机制,出重拳、下实招,集中力量全域推进河湖水域系统治理。四是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重新划定了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巴河大佛寺、巴州区化成水库、恩阳区毛水口、南江县金台水库、通江县小通江河沉渡潭、通江县方田坝—二郎庙水库、平昌县刘家河、平昌县双桥水库),并获得省政府正式批复。实施巴城大佛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隔离带建设工程。加快完善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市所有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均依法划定保护区,并设置了保护区标识标牌,一级保护区均建设了隔离网。五是建立定期水质监测机制。定期对全市地表水监测断面水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及时准确掌握全市水环境质量状况,并在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官方网站发布《水环境质量状况公报》,接受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监督。

  (二)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近年来,我市多措并举,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补齐环保基础设施短板。一是按照2020年实现全市所有建制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目标要求,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加快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进度。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建成城市生活污水厂7座,日处理规模26万吨;已建成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2个,日处理规模2.3万吨;已建成乡镇污水处理厂(站)45个,日处理规模约2.3万吨;在建乡镇污水处理厂(站)66个,日处理规模约3万吨。二是加快推进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截至2018年底,全市已建成配套污水收集管网约985公里,其中城市污水收集管网773.5公里,乡镇污水收集管网211.5公里。全市污水收集处理率稳步提升。三是扎实抓好项目储备,夯实项目前期,提升项目质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截至目前,我市共24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总投资51亿元,进入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先后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约4亿元用于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强化政策引导,采用PPP等模式积极引进社会资本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巴中市城镇污水PPP项目已完成两评价一方案编制,正按程序招标,巴中市垃圾PPP项目正加快推进项目前期。

  (三)坚持问题导向,强力推动突出环境问题治理。一是开展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以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为契机,全面推进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对全市10条市级河流、106条县级河流“四乱”问题进行调查摸底,对涉水乱象进行全面整治,累计拆除违法建筑30处,关停非法砂石加工场56家,取缔沿河砂石堆料场67处,撤离上岸、拆解采砂船舶427艘,实施行政处罚21件、拘留2人,有效遏制河湖乱象,提升了河道自净能力。二是开展饮用水源专项行动环境问题整治。2017年全面完成长江经济带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重点环境问题整治,拆除大佛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加油站1座(面积1200平方米)、民宅22栋(面积1.37万平方米)、经营场所1.3万平方米,并完成生态修复。2018年全面开展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共完成重点环境问题整治17个,累计投入资金3亿多元,新建取水口工程2个,新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213套,新建截污管网19公里,设置隔离设施1万多米,设置标识标牌73个,搬迁居民117户,拆除无关建筑面积3万多平方米,完成交通穿越整治6处,完成工业企业污染整治9家,完成畜禽养殖污染整治11家,退耕农作物面积370亩。三是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全面完成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入河排污口取缔,完成了40个规模以上污水处理厂(站)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整治城镇污水直排口100余个。特别是今年以来,针对大气、水环境质量下降的问题,启动开展生态环境“五大专项整治行动”,对巴城黄家沟等城区污水直排口、后河段浮萍漂浮物等进行了集中整治,有力改善了流域水环境质量。四是开展巴河治理行动。完成大佛寺至低水坝12公里河道疏浚平整,建设城区堤防39.54公里,完成河道生态护坡17万平方米,通过购买服务建立了柳津湖水面垃圾打捞机制,同时,在巴河流域各电站、堤坝均安装生态流量监控设施,常态监控水环境质量。五是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完成25个乡镇中小河流治理任务,整治河道45公里。以小流域为单元,狠抓坡耕地改造,治理小流域40条,全面提高水土涵养能力。

  (四)强化监管力度,保障水质安全。一是以中央、省环保督察为契机,深入开展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专项检查,督促有关区县和部门加快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其“回头看”反馈交办涉水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着力解决水污染防治突出问题,建立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市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二是高悬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利剑,坚持重拳治污、严管重罚,以“零容忍”的态度,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动的高压态势,切实解决水环境保护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维护群众环境权益,逗硬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在解决一些突出水环境问题上见成效。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环保专门法庭,市公安局设立食药环保侦查大队,市、区县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执法部门序列,建成市、区县环境监察执法机构移动执法平台,增配无人机、电动巡逻车等执法设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实行不定期公开通报制度。四是坚持点面结合,突出重点。在坚持对全域水环境监管的基础上,重点对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实施重点监管,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实地和无人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水环境问题突出区域、水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实施重点监管。

  (五)压实工作责任,逗硬考核问责。一是201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将水环境保护在内的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逐年加大对区县、部门的考核权重,2018年生态环境保护考核权重达到16.67%,超过了省对市州的考核权重。二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生态环境保护决策终身追责,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和通报曝光。2017年以来,全市对生态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先后问责232人,党政纪处分37人。

  (六)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一是市、区县党委政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纳入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和党校主体班培训内容,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饮用水源保护意识。二是定期在政府门户网站、巴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接收社会公众监督。三是以3·22世界水日、4·22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四是以网络、新闻、自媒体等为载体,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引导,形成人人关心、共同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一是存在个别单位和干部认为我市水环境生态本底好,在思想认识上没有紧迫起来、在工作举措上没有深入研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和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督察等发现反馈的涉水环境问题重视不够,亲自过问、亲自研究、亲自推动解决力度不够,甚至极个别干部认为环保只是“一阵风”,存在“热一阵冷一阵”“上热下冷”等问题。二是部分群众环境保护法律意识淡薄,存在随意向河道倾倒垃圾,在河道毒鱼、电鱼,在重点保护区域有用等违法行为。

  (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一是全市水系发达、河流较多,大多数乡镇临河而建,沿河乡镇环境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生产生活废水未经处理或仅作简单处理就排入巴河致使流域沿线城镇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二是因地方财力薄弱,加之对项目包装、储备和申报争取力度不够,上级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力度不大,致使城市排污管网建设不配套、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率偏低、乡镇污水处理站建设滞后。推动全市河(湖)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资金缺口大。

  (三)环境监管能力欠缺。一是我市环境监管人员力量不足,监管执法装备配备不完善,监管执法手段多元化层次不高,智能化、信息化监管水平不高。特别是乡镇一级未设置环境监管机构,无法快速有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我市水系发达,流域幅员面积广,涉及点位多,监管工作面宽量大,环境违法行为具有隐蔽性、随意性和时限性,监管难度异常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把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重点,立足“水环境质量只能变好、不能变差”,增加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工业污染源等监测频次,系统排查辖区水环境安全隐患,科学制定整改措施,全面加强突出水环境问题整治,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水污染防治当前重点、阶段目标和长期任务,持续打好碧水保卫战、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巴河流域生态修复攻坚战、饮用水水源地问题整治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多措并举,拓宽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全力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黑臭水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二是进一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把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及设备运行维护费用列入重大民生事项给予重点保障。三是托融资渠道,结合辖区实际,积极包装、储备和申报一批成熟度高、可行性强的水污染防治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加大水污染防治投入力度。同时进一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三是在依托水利、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现有监控系统对流域生态环境监管基础上,会同水利、交通等部门分批分步建设环境违法、河道防汛、交通违法综合监管信息系统。

  (三)强化监管,压实责任。一是对标国家和省上环保目标责任清单,及时制定市、区县党委政府有关部门环保目标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厘清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管责任。二是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制长效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职责,加强部门统筹协调配合,强化治水责任落实。按照“河长主导、属地管理、行业负责、多方参与”和“三不代替”原则,在各级河长的统一指挥下,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综合治水合力。同时,扭住“四张清单”目标任务,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抓进度,狠抓河(湖)环境问题整治。三是强化执法能力建设,增加执法力量,配齐执法设施设备,丰富执法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水平。四是加大监管力度,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五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数据共享、多方联动、定期会商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同时依托环保、水利等部门现有监控设施设备对敏感点位、重点区域实施全天候监控。

  (四)严肃考核问责。一是对中央、省环保督察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反馈问题建立清单,列入政务目标督查重点,定期督查督办,采取通报曝光等方式,强化督查结果运用。二是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问责追责力度,对环境问题整改不力、生态环境损害和生态环保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强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五)强化宣传引导。努力创新宣传形式和载体,积极配合宣传等部门,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开辟专栏,加大水污染防治环保法律法规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水污染防治知识。加大正反典型的宣传和公开曝光力度。主动公开污染典型案例,适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人人重视、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周天星代表,水是生命之源,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市水环境保护虽然作了一些工作,但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期盼还有较大的差距和不足,我们将进一步提高认识、创新方式、夯实举措,强力推进水环境问题整治,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水,随时随地享受宜居生态环境,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水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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