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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加强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

2020-03-12 14:54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市环保局
(1)统一评价标准,严格评价程序。对参评企业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管理、环境信息公开等28项指标严格量化打分,省市县逐级审核,根据得分高低,评出诚信、良好、警示、不良4类。2019年,我市组织46家重点排污企业参加全省2018年度企业环境环保信用评价,诚信、良好企业占比82.6%,警示、不良企业占比17.4%。(2)加强结果运用,实施联合奖惩。将评价结果函告发改、财政、经信、税务、国资委、人民银行、银保监等单位,相关单位对环保诚信、良好企业实施联合激励,对6家警示企业采取约束措施,对2家不良企业实行严格惩戒,在企业评先评优、银行贷款、环保专项资金补助等方面予以限制。(3)督促企业整改,引导修复信用。将6家警示、2家不良企业,纳入2019年度环境信用修复重点指导对象,督促整改环境问题,帮助修复环境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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