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8月13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13日-2026年8月26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27-8651098
通讯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05办公室
邮 编:636024
2026年8月13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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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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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巴环境巴中经开审[2026] 7号 |
2026年8月13日 |
附件:
关于一般固废回收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