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审批项目公告

关于2023年9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9-01 17:04 来源: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9月1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了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27-8651049

通讯地址:四川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606办公室

邮  编:636024

 

2023年9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水质分析实验室建设项目

环境巴中经开审[2023]6

202391


    水质分析实验室建设项目(环评批复).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