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审批项目公告

关于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01 17:08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7月31日我局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8月1日-2023年8月14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    话:0827-5269625  5775722
    传    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636000
   2023年7月31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巴环境审〔2023〕2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