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项目公示

关于2024年10月2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2 15:50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通江县秋锦山产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0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7-5269625  5775722

传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通江县秋锦山产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巴中市通江县诺江镇秋锦山村

通江瑞元工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江县秋锦山产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废水收纳范围为巴中经济开发区-金堂区块内入驻企业产生的工业废水、入驻企业生活污水工程设计规模4000m3/d,厂区预留二期建设用地,收集废水采用“预处理(粗格栅提升井+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二级生化处理(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高密沉淀池+臭氧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计量)”工艺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通江河。

1废水1)施工期:①施工废水废水通过在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工地洒水降尘和施工回用水,不外排。②尾水管道试压废水废水经沉淀后可重复利用,对外环境不会产生大的影响,通过沉淀池沉降后回用于施工过程及洒水降尘不外排③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化粪池等设施收集处理后用作农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不外排2)营运期:项目接纳废水采用预处理(粗格栅提升井+细格栅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二级生化处理(改良A2/O生化池+二沉池)+深度处理(高密沉淀池+臭氧氧化池+曝气生物滤池+消毒计量)”的处理工艺,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通江河。

2废气:(1)施工期:间必须做到“六必须”(必须围挡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及时洒水作业、必须落实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六不准”(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运渣车辆冒顶装载、不准高空抛撒建筑垃圾、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本项目使用商品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围挡、围护以减少扬尘扩散,围挡、围护对减少扬尘对环境的污染有明显作用,在施工现场周围,连续设置不低于2.5m高的彩钢板挡墙施工期间,管道铺设工程边界应设置封闭式或半封闭式路栏;围挡地段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围栏及防溢座的,应设置警示牌对于在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如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等),应辅以洒水抑尘,尽量缩短起尘操作时间。遇到大风天气时,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在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在施工场地安排员工定期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洒水次数根据天气状况而定,一般每天洒水1~2次,若遇到大风或干燥天气可适当增加洒水次数。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且在清运过程中密闭运输。施工期尾水管道焊接过程中产生的焊接烟尘利用小型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对废气进行处理室内装修建议使用绿色环保型低VOCs涂装材料,减少油漆废气的释放量,保证室内环境的安全。(2)营运期:本项目拟对格栅池、曝气沉砂池和调节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改良A2/O生化池池体加盖处理,预留检修孔和入气口,并设置废气收集系统;污泥浓缩池、调理池加盖处理,预留检修孔和入气口,并设置废气收集系统,使用抽风设备通过风管对臭气进行集中收集;污泥浓缩池、调理池加盖处理,预留检修孔和入气口,并设置废气收集系统,使用抽风设备通过风管对臭气进行集中收集;污泥脱水机房密闭处理,在压滤机、污泥池等区域设置集气罩等臭气收集系统,使用抽风设备将收集废气通过风管将臭气集中收集处理;以上各产臭单废气经负压收集汇入臭气收集管道再进入生物滤池除臭装置处理,气收集管路材质采用防腐材料玻璃钢,所有风管采用节配形式配置。根据本项目总平布置及除臭区域分布,项目污水处理厂内收集的恶臭气体设置1套除臭系统(生物滤池装置)进行设计,厂区周边设置绿化带,废气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除臭效率不低于90%②加强厂区绿化;③臭氧反应池加盖,且设置臭氧收集装置,臭氧经收集后经臭氧催化氧化系统自带臭氧尾气破坏器处理后排放以产臭单元污水预处理区域包括粗格栅、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污水生化处理区(改良A2/O生化池)和污泥处理区(包括污泥浓缩池、调理池、污泥脱水机房等)边界分别划定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范围。

3、噪声:(1)施工期:合理布设施工场地,将钢筋加工区等产生噪声的作业区布设在远离周边人群的地方;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如确因特殊需求要求连续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的工序,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事先与周围居民沟通,并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等;禁止高考禁噪期施工。施工单位在工程的建设中应规范施工,合理安排工序,使各种施工机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限值,确保项目施工期噪声不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尾水管道两侧分布有庄房里及金塘村李家湾组农村散户,最近距离为52m,施工时尽量减小施工期对周边的影响;在靠近敏感点的施工区域加强挡护,在午间、夜间尽量避免高噪声施工作业,管道施工时,编制具体、可实施的施工组织方案,指导水网地段施工。针对其几个关键环节:施工作业带、管沟开挖、管道运输与布管、等,应有具体的方案和措施。

2)营运期: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以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正常生产噪声,同时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佳有效的功能;对厂区主要高噪声设备污水提升泵、污泥泵等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污水提升泵、污泥泵均选用潜水泵、置于地下;污泥脱水机房、污泥浓缩池、调理池采取封闭式建筑等。采用低噪设备,降低噪声源强;定期对所有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 防止设备不正常工作产生新的噪声源。加强四周绿化,控制噪声在声源和保护对象之间的空间内传播,起到吸声和隔声作用。

4、固废:1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及时交由市政环卫部门处理,防止垃圾随意丢弃开挖土石方主要用于厂区内回填和绿化,多余土方全部运至紧邻的通江县秋锦山产业园区综合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综合利用,施工过程中通过随挖随运的方式进行建设,项目土石方得到合理处置,最终无弃方产生。对于尾水管道施工,挖方按表层土和其他土分类暂存,工程施工时通过合理分配施工时段,开挖的土石方、开挖裸露面做好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开挖的土石方在及时回填和清运,严禁弃渣下河。开挖产生的表土、草皮沿着施工作业带进行集中堆放,回用于项目绿化用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沿线不设置施工场地,布设管道及回用土方放置于施工作业带内,施工现场需对临时堆放的表土进行围挡、采用彩条布进行覆盖,设置导流沟及沉砂池;施工期设置排水沟,施工结束后通过撒播草籽等措施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恢复等,不设置弃渣场。2营运期:运营期员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运项目产生的栅渣及沉砂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打捞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③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在综合利用前,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脱水污泥进行危险特性鉴别。若鉴别为危险废物,则委托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妥善处置;若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脱水至含水率低于60%后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处理或者综合利用,例如焚烧、填埋、综合利用。污泥鉴定之前,暂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管理,且根据鉴定结果确定最终的处置方式、去向危险废物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采取必要的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自临时收集点转移至危废暂存间时,应避开雨天,避免危废受到雨淋;转移过程中严禁超载,严禁沿路洒落。⑤生物除臭系统定期更换的填料属于一般固废,经填料生产厂家更换后统一回收进行脱水脱附再生处理臭氧反应池配套臭氧尾气破坏器产生废催化剂,主要成分为二氧化锰,催化剂更换频率一般约为半年/1次,催化剂由臭氧尾气破坏器供应商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