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项目公示

关于2024年10月12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14 10:58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014-20241018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5269625  5261301

传    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巴中南江印合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巴中市巴州区、南江县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巴中供电公司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

1)印合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外布置,主变终期规模3×50MVA、本期1×50MVA110kV出线终期4回、本期1回,架空出线;

2)盘兴220kV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工程:在现有围墙内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至印合110kV变电站;

3)盘兴~印合110kV线路工程:线路路径长约0.5km+2.3km+20.5km,全线均为架空走线,全线分为同塔双回段、同塔双回单边挂线段和单回段,其中单回段又分为水平排列段、三角排列段。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分裂形式为单分裂,共新建杆塔68。同塔双回段评价范围内有居民,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7m。同塔双回单边挂线段和水平排列段评价范围内无居民,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m。三角排列段线路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6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架设高度不低于7m输电线路额定电流为340A。

项目总投资7641万元,环保投资317.2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约4.15%

一、施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塔基施工前须制定控制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围挡作业、裸土遮盖等工地扬尘方案;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变电站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喷淋、冲洗等防尘降尘设施;施工场地做到‘六必须’、‘六不准’。

(二)废水防治措施

在工地适当位置设置简易沉砂池对施工废水进行澄清处理,然后才能进行回收,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印合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作农肥;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租用民房已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禁止任何废水排入饮用水源保护区水体和残留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陆域。

(三)噪声防治措施

尽可能将高噪声源强施工机具布置在站址中央区域;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期间应适时修筑围墙;基础施工应集中在昼间进行,避免夜间进行高强度噪声施工。

(四)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变电站开挖回填后的剩余土石方用于附近绿化覆土和回填塘库使用,土石方可以就地平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堆放;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市政环卫统一清运

(五)生态保护措施

临时占地尽量布置在地势平坦、植被稀疏地带;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不得引入外来物种

二、运营期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一)废水防治措施

印合110kV变电站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农肥。

(二)噪声防治措施

主变压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0dB(A);输电线路满足架设高度(经过非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6m、经过居民区时导线对地高度不低于7m);

(三)固废防治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处理;变电站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交四川天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事故油交什邡开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

(四)电磁环境防治措施

变电站:

1)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工频电磁场影响。(2)站内平行导线的相序排列避免同相布置,尽量减少同相母线交叉与相同转角布置,可以减少电磁环境影响。(3)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布置。

输电线路:

1)输电线路在经过非居民区时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6m,在经过居民区时架设档距中央最大弧垂处导线高度不低于7m。(2)线路选择时尽量避开敏感点,在与其它输电线路、通信线、公路等交叉跨越时严格按规程要求留有净空距离。(3)合理选择导线截面积和相导线结构,降低线路的电磁环境影响。

(五)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事故油池、排油管、事故油坑进行重点防渗区;配电综合楼、化粪池进行一般防渗区;除事故油池、排油管、事故油坑、配电综合楼、化粪池之外的区域进行简单防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