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项目公示

关于2024年4月24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4 15:00 来源:行政审批科 阅读: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1000吨柏木香精香料生产线项目》、《G244南江县集州至公山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25日—2024年4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27-5269625  5775722

传    真:0827-5267466

通讯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636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000 吨柏木香精香料生产线项目

巴中市巴州区循环经济企业孵化园20#厂房

四川省巴中市恒通香料有限公司

四川友信恒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以天然柏木油为原料,安装真空分馏塔、离心分离机等生产设备,通过减压蒸馏生产天然香料,生产过程不涉及化学反应。项目建成后年产柏木烯(包括α-柏木烯、β-柏木烯、罗汉柏木烯)680吨、柏木脑320吨。

废水: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水池定期排放废水依托巴州区循环经济企业孵化园现有预处理池(容积约2000m3)进行处理。近期转运至巴中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巴河,远期排入巴中循环经济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管网。

废气:项目真空分馏塔分馏过程中产生不凝气经冷凝器冷却后,再通过真空系统管道送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机热载体炉燃烧产生的废气经列管冷却器+陶瓷多管除尘+布袋除尘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以厂房边界起50m区域划定为项目卫生防护距离。

噪声项目各生产设备采取低噪设备、基础减振、消声器、厂房隔声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前馏分、中馏分、釜残、生活垃圾。

废活性炭,实验室废液、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废导热油、废润滑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前馏分、中馏分、釜残暂按危险废物进行存放。项目建成运营时,对其进行性质判定,若属于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处置。

公众参与意见项目网络公示、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示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川投资备【2307-511902-04-01-971878FGQB-0175 号。

2

G244南江县集州至公山段改建工程

巴中市南江县

四川南江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全长约5.26km,其中新建段落 2.76km,改建段落 2.5km全路段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指标,设计速度60km/h项目建设桥梁 1786.35m/7 座,其中共设大桥1760.39m/6 座,中桥 25.96m/1涵洞286m/13 道。

废水施工产生的废水引至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绿化及降尘在跨越河流的桥梁设置泥沙沉淀池,沉淀后废水回用于公路清洗与场地的洒水抑尘,做到施工废水不外排。在桥梁施工结束后清理河床将其恢复原貌;运营期对马跃溪大桥、头道水大桥、大水沟大桥设置防撞护栏,设置警示牌防止车辆事故污染水体。

废气路基施工时,应及时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对施工便道及未铺装的道路必须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运营期在公路两侧,特别是敏感点附近多植树、种草

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运营期根据声环境影响预测,对主线营运近期因受交通噪声影响预测结果超标的敏感点采取安装隔声窗。

固废施工期固体废物采取集中收集、分类处理、尽量回用的原则,废弃土石方全部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进行堆放;拆迁建筑物及改扩建路段产生的建筑垃圾部分用于施工场地和临时占地中场地平整,不能利用的部分运至当地政府制指定的集中建筑垃圾处置场。运营期沿线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送至当地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

公众参与意见项目在南江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了2次网上公示,在《巴中日报》共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在公山镇渔坝村公告栏进行了张贴公示,并召开了公众座谈会。项目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相关部门意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244南江县集州至公山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3349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G244南江县集州至公山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31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