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四川洁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油气田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22日—2023年5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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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相关情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报告书》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川洁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油气田废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
巴中循环经济产业园 |
四川洁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四川俊岭生态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10亩,处理规模为1200m3/d,处理工艺为:(1200m3/d)含油废水→调节隔油→溶气气浮→混凝沉淀→两级过滤(达到回注标准)→(600m3/d)高级氧化→超滤→多级反渗透→(浓水)浓缩蒸发结晶产盐→(淡水)精制反渗透→产水达标排放”。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其中氯化物出水限值350mg/L)后通过罐车运输至新建排口处外排巴河。 |
1、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通过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修建简易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后同反冲洗废水、碱喷淋排水直接进入污水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尾水通过罐车运输至新建排口处外排巴河。 2、废气 施工期:道路路面硬化,及时清扫路面及车辆泥土,晴天洒水抑尘;对临时堆渣土场采取洒水,土工布覆盖等; 运营期:有机废气、恶臭收集后通过“碱洗塔+生物滤池+除湿+活性炭”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外排;天然气燃烧采取低氮燃烧技术后燃烧废气能够达到排放标准由新建的15m的排气筒(DA002)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排烟管道引入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建筑顶部排放 3、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等; 运营期:合理布局、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独立隔声罩、基础减振 4、固废 施工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场处理;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材料:外售废品回收站;剩余污泥、蒸发结晶母液:根据危废鉴定结果,鉴别结果出具前应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隔油池废油、实验室废液、废机油及桶、含油棉纱手套、废活性炭、过滤器填料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废反渗透膜:厂家进行更换回收。 5、公众参与意见 项目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网站网站进行2次网上公示,在《巴中日报》共进行了2次登报公示,在哨台村村委会公开栏等地进行了现场张贴公示。项目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示及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期间,均未收到相关反对建设的意见和要求。 6、相关部门意见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表》(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号:川投资备【2108-511902-04-01-535729】FGQB-015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