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编号: | 20260508113339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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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类型: | 咨询 |
| 来信标题: | 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贴息政策有哪些? |
| 来信时间: | 2026-05-08 11:33 |
| 来信内容: |
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贴息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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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答复时间:2026-05-12 11:30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您在我局官网“局长信箱”咨询“生态环境领域财政贴息政策有哪些”信件收悉。收到来信后,我局工作人员立即电话与您取得了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 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财政厅、中共四川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关于继续开展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川环函〔2025〕57号),为增强财政金融政策助力生态环保项目的针对性、有效性,着力破解生态环保项目融资难问题,开展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财政贴息工作。 一、贷款贴息项目政策时间 政策执行期为2024—2026年,贴息资金按年度申报。贷款利息支付时限范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27年以后的四川省生态环保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二、贷款贴息项目申报范围 生态环保建设项目,包括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程、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工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工程、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工程、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能力建设工程、依据绿色金融服务美丽中国、美丽四川相关政策,区域性生态环保项目、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项目等绿色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项目、其他有助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项目。 三、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条件 (一)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工建设的项目; (二)贷款利率不超过发放贷款时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且按照贷款合同规定进行按期还款。 四、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标准 (一)按符合贴息范围的实际贷款额度的1.5%给予贴息; (二)单个项目每年贴息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三)同一项目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五、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方式 财政贴息项目以项目形式申报,需满足申报贴息有关条件,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独立立项文件。 六、贷款贴息项目不予支持情形 (一)用于日常运营活动的流动资金贷款; (二)用于借新还旧、重组、展期、置换等用途的贷款; (三)已获得贴息支持的ppp项目; (四)已享受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支持或其他财政资金贴息支持的项目。 您表示同意,并对我局表达感谢。 感谢您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支持、理解与关心!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5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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