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巴中市生态环境局拟建立“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评估专家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领域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各有关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社会团体和企业等从事生态环境管理与保护、入河排污口管理、水环境治理、水文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保护、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名。
二、征集时间
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28日。
三、入库条件
(一)政治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能够认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专家职责,保守相关技术秘密;
(二)在本专业或者本行业领域有较深造诣,熟悉生态环境保护特别是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标准和评估工作要求;
(三)具有高级(或等同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5年以上;
(四)健康状况良好,本人自愿入库并能够承担技术评估及现场踏勘工作,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在与有关部门、单位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时,能够主动提出回避;
(六)无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无被取消有关专家资格的情形。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自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个人(退休人员)申请可以自行填写申请表向我局提出申请;各单位可对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直接推荐,并由专家本人填写申请表。
(二)申请专家需将专家入库申请表盖章件(附件1)、专家承诺书(附件2)和身份证、相关学历、职称、职业资格、退休证明(仅退休人员提供)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于2026年2月28日前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bzssthjjszx@163.com)。
(三)我局将根据全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评估对专业、行业、数量的实际需要,对申请入库专家的申请材料及资格进行审核和遴选,确定拟入选专家库专家名单,并在我局门户网站公示。
(四)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程序正式纳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评估专家库”,并公告入库专家名单。
五、其他事项
专家库将实行动态管理,对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等情形的专家将按照有关规定适时移出专家库。
六、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江北大道西段187号(巴中市生态环境局302室)
联系人:巴中市生态环境技术中心,梁都,联系电话:13990718673,电子邮箱:bzssthjjszx@163.com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2日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8日,巴中市生态环境局通过局官方网站公开征集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技术评估专家,征集期间共收到52位同志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