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区声环境质量季报
二○一八年二季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的职能职责要求,经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现将全市二○一八年二季度声环境质量情况公告如下:
巴中市城区功能区噪声分别设居民文教区(市人大)、混合区(妇幼保健院)、工业集中区(雅姿家居)、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市建设局)四个点位监测。本季度四个功能区噪声值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与上年同期相比,工业集中区(雅姿家居)声环境质量有所下降,其原因是点位调整后,新工业区位于我市经济开发区,该区地域开阔,且正常生产的工业企业较少,故分贝较低,其它点位无明显变化。
表1 2018年2季度功能区噪声监测结果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