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环境质量

巴中市城区声环境质量季报(2016年4季度)

发布时间:2017-01-01 15:41 来源:环境监测中心站 阅读:

巴中市城区声环境质量季报

二○一六年四季度

(10月1日-12月3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规定和国务院关于环境质量信息发布的职能职责要求,经市、县环境监测站监测,现将全市二○一六年四季度声环境质量情况公告如下:

巴中市城区功能区噪声分别设居民文教区(市委)、混合区(妇幼保健院)、工业集中区(制药厂)、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巴师校)四个点位监测。从监测结果看,本季度四个功能区噪声值均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14类区与上年同期相比无明显变化。

城市功能区噪声监测情况

功能区种类

功能区 类别

昼夜声级值

国家标准

说明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居民文教区

1

51.9

41.1

55

45

按省厅规定每季度第二个月监测一次。

混合区

2

56.5

46.7

60

50

工业集中区

3

55.3

42.6

65

55

交通干线道路两侧

4

(4a)

65.2

49.9

70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