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环办监测﹝2017﹞86号)筛选要求,并结合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各区县和市级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2021年巴中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予以公示。
附件:2021年巴中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docx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