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管理

巴中市农村秸秆禁烧课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0-09-11 15:22 来源:办公室 阅读:

巴中市生态环境局课题组

2020831

 

巴中是农业大市,虽生态环境天生丽质,但也有生态基础薄弱的一面。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健康,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就必须防止农村秸秆焚烧,实施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

一、农村秸秆禁烧的重大意义

(一)禁烧秸秆是森林防火的需要。我市森林覆盖率达62.5%,森林防火责任重大。秋收冬藏,农村秸秆的产生量秋冬季最大,气候干燥,田边地角树木繁多,焚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

(二)禁烧是防治大气污染的需要。秸秆焚烧中产生的有害气体、粉尘,造成区域PM2.5PM10陡然升高污染空气,甚至影响臭氧值,给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影响。

(三)禁烧能促进耕地地力的提高。多年使用化肥、农药虽促进了粮食增产,但也给农田土壤造成了板结。据调查分析,近些年来我市耕地地力下降了一个等次,影响到了可持续利用。要解决粮食长期稳产增产,必须施用有机肥改良土壤团粒结构,才能提高地力,永续利用土地,而农作物秸秆通过物理、化学处理生产有机肥就是一举多得的手段。施用有机肥既节约了农业成本,又能提高农作物品质、产量。

(四)禁烧能促进乡村文明。随着农村物流畅通、生活方式的改变,塑料、废旧电池、废旧家电等垃圾产生量极大增加,禁烧秸秆、垃圾,有利于促进农村垃圾分类,有利于促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利于促进乡村文明习惯养成。

(五)禁烧能促进农村和谐。禁烧秸秆、垃圾产生的异味,甚至有毒气,极易引起邻居之间的安全隐患、矛盾纠纷。禁烧能减少邻居之间的误解、争吵,有利于促进农村和谐,构建和谐社会。同时,焚烧产生的浓雾影响飞机、汽车等交通安全。

二、农村秸秆禁烧存在的主要问题

据统计,2019年全市农作物总播面达650万亩以上,以玉米、水稻、小麦、油菜为主,可产生秸秆200万吨左右。而这些主要农作物恰恰是产生秸秆的主要来源。玉米籽秆比为1:1.3,水稻1:1,小麦1:1.35,油菜1:22019年全市种植玉米133万亩,产秸秆约78万吨,水稻144万亩,产秸秆约70万吨,小麦80万亩,产秸秆为27万吨,油菜109万亩,产秸秆为30万吨。而目前,我市秸秆有效利用率仅达到10%,90%的秸秆要么堆码,要么焚烧,已成一大公害和隐患,成为大气污染的危险点,严重影响了全市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

主要原因是:

(一)宣传不深入。露天焚烧秸秆、垃圾是千百年来农民的习惯,在思想认识上根深蒂固,简单的口号、强制的禁止不起作用。一些乡镇村在宣传秸秆禁烧上,方式呆板、讲解不深、说服不力,没有在禁烧的同时宣传有效的做法,只堵不疏。甚至有的地方出现了白天不烧晚上烧,个别农民以此作为对个别干部发泄不满的手段。

(二)疏导不到位。没有针对农民习惯长久、多是留守老人、劳动力有限、机械不能入田等现实情况,研究解决秸秆利用的具体措施,造成禁而不止、明禁暗烧的事件屡屡发生。

(三)利用渠道少。一些乡镇和涉农部门在抓秸秆减量、综合利用工作上,用心用力不够。缺示范引领、缺主体带动、缺工作机制。目前对秸秆大多采用的是进灶、堆沤等简单方式处置。

(四)激励不充分。对从事秸秆加工转化的企业,缺项目、资金、政策支持,企业规模难以扩大,成效还不明显;对从事耕种的农民,在秸秆打捆、粉碎等机械和沤制有机肥技术等方面,示范指导少,导致不能变废为宝。

(五)责任未压实。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不到位,党政、部门责任不够细化,追责情形不够明确,责任追究形式不够具体,查处典型不够有力。导致未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往往是上级领导发现了问题乡村还未发现,说一下动一下,不说就不动。

三、农村秸秆禁烧的对策建议

全市每年200万吨秸秆,如全部加工可生产生物炭4050万吨,产值13亿元。如全部转化为可生产有机肥6070万吨,可减少化肥使用量7万吨,节约农业成本1.5亿元,三年后耕地地力可提高一个等级。

(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入脑入心宣传。各级各部门按照生态环境责任分工,结合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森林防火等农村重点工作,采取进村入户宣讲、赶场宣传、文艺下乡、媒体宣传、有奖问答等多种方式,把秸秆禁烧的重大意义、转化渠道、科学技术宣传到千家万户,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主动性、自觉性。

(二)优化产业结构减少秸秆产生量。由于不同农作物的秸秆产生量有很大差别,必须优化种植业结构,尽量减少秸秆产生量。重点是调减小麦、籽粒玉米,多种水果蔬菜;以养定种,种养循环。我市因气候原因小麦品质不高,玉米虽产量较高但费时费力,加之籽秆比例太高,秸秆产生量大。以一亩小麦为例,平均产量250300公斤,平均产秸秆300400公斤;而一亩果类菜,平均产量20002500公斤,不可用菜叶、根、茎等秸秆仅200300公斤,仅占产量的10%—15%。不仅如此,亩均产值可达400010000元,而一亩小麦平均产值仅600800元。同时大力发展种草养畜,依托南方草地项目、循环农业项目、产业园区项目,增加青贮饲用玉米、饲草的种植面积。

(三)发展一批加工转化的经营主体。全市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719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7家,省级示范社171家,市级示范社282家,平均一个村有3家,但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的仅32家,仅占专业合作社总量的0.44%;家庭农场2770家,其中省级93家,都未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秸秆专业化收集加工经营企业3家。要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秸秆综合利用上的中坚作用;在同一地域内的种养加工专业合作社实地联合,发挥各自优势,实行种养循环,优化生产模式,一方面降低秸秆的产生量,另一方面提高综合利用率。充分发挥好已有3家秸秆专业化收集加工转化企业的核心作用,扩面提质,使秸秆变废为宝、变害为利。总结推广平昌县玉鹿农业有限公司、南江县万事康有机肥料厂实行鸡粪(猪粪、牛粪)+秸秆的模式。

(四)建立一套政策激励约束机制。一是将秸秆粉碎还田、打捆机械和运输机械纳入农机购置补贴后,区县政府还应再追加20%—30%的累加补贴。二是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示范作用,将秸秆转化、综合利用纳入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条件。对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粮大户焚烧秸秆的,取消享受有关政策性奖励和补助资格。三是在国家、省对市区县大气激励资金中拿出40%,用于秸秆转化、综合利用的组织宣传、设备购置、有机肥加工补助。对从事秸秆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年消耗秸秆量1000吨以上的区县财政每吨补助20元;对收储5000吨以上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补助。四是对从事秸秆专业加工企业,优先环境评价审批、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减免有关税费。五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综合利用上科技创新。市区县科技部门列入科技创新项目予以支持。六是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凡实名举报、核查属实的奖励100500元。

(五)分类示范推广秸秆利用技术模式。农业农村部门、农业科研单位要分秸秆类别,试验示范推广一批就地堆沤腐熟技术生产有机肥料、秸秆作基料种菌种菇、秸秆饲料转化、过腹还田、秸秆加工生物质能源、秸秆草编艺术品等配套技术模式;生态环境保护和城管执法部门要改变督查方式,变人海战为信息战,充分运用信息化监控,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做法经验。各有关部门在饮用水源保护、农村环境整治、安全生产、森林防火上实行联防联控,联责联利,在项目、资金上共同支持秸秆禁烧工作。

(六)明责担责依法依规查处典型事件。一是结合实际,出台《秸秆禁烧管理办法》,明确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社区、乡村及秸秆禁烧防控相关人员所应承担秸秆禁烧的责任。地方政府对辖区秸秆禁烧工作承担主体责任;各级生态环境、城管执法、农业、公安、林业等相关部门承担秸秆禁烧的监督责任;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直接主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具体负责秸秆禁烧工作相关人员和社区、自治组织负责人承担直接责任。二是明确问责追究情形。对未建立管控机制、未有效开展综合利用、未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及发生严重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追究责任。三是明确秸秆禁烧责任追究形式。分级分类问责,对受到责任追究的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及秸秆禁烧工作相关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四是依法查处一批典型事件,曝光一批违法案例,教育引导全社会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参与农村秸秆禁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